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要点(草案)本要点依据《规划工作职责及规划管理制度》而制定,规划管理科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工作,技术审查人员应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审查。一、初步审查内容1、建设单位报审项目的材料,包括两家以上(含两家)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本,绿化景观、亮化设计方案文本,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光盘),出让资料,出让合同是否齐全;2、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营业执照的审查。二、规划方案审查内容1、建筑内部与外部的建筑间距、日照间距、离界距离、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强制性内容的审查,不符合处应提供具体数据;2、项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停车泊位、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的审查;3、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及面积的审查;4、项目的主次出入口、日照分析图的审查;5、现状地形图及周边环境影响资料和图片的核准。三、建筑方案审查内容1、地下车库出入口是否合理,地下停车位数量、地下面积的核算;2、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密度、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的审查,不足处应提供具体数据;3、建筑平面、立面、剖面是否与总图一致;4、建筑色彩、风格、广告位及外墙材质的审查。四、绿化景观、亮化方案审查内容1、中心景区以及景观节点效果图的审查;2、游憩道、人行道、铺装场地等无障碍设计的审查;3、绿化面积、绿地率、集中绿地等指标的审查,不足处应提供具体数据;4、植物配植情况以及投资估算表的审查;5、沿街建筑、绿化草坪亮化效果图的审查;6、公共开场空间、河道滨河绿化带与外围环境的衔接。五、市政工程方案审查内容1、明确主要管网的平面布置以及和城市主干网搭接情况;2、配电房的位置、规模及与周边关系;3、场地内的高压线与建(构)筑物距离;4、场地内的水系与外围水系的沟通关系;5、环卫设施、消防设施、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