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一章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7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二节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明确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制定项目质量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规范质量管理,确保达到项目预期的质量目标。第四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思想是树立质量“零缺陷”和“谁主管、谁负责”、“质量管理人人有责”的理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发挥各方面质量管理的作用,分级控制,分项把关,把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成为:符合规范、功能齐全、质量合格、本质安全、运行稳定的优质工程。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覆盖率100%、质量问题整改率100%、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大机组试车和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一次成功。第六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四川石化公司监理公司1监理公司2监理公司3监理公司n质量监督站EPC1EPCnE+PCE+P+C图1.1四川石化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总体设计院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质量控制工程师1质量控制工程师2质量控制工程师3质量控制工程师n图1.3四川石化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各生产和辅助单位部长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质量主管(设备副部长)生产一部公司总经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生产运行处财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发展处审计法规处机动设备处党群工作处(企业文化)商务部工程部行政部生产二部图1.2四川石化公司工程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生产三部生产四部生产五部生产六部仓储运输部公用工程部设备检修部生产监测部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七条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公司质量管理归口部门,其职责是:(一)建立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司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并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明确直属单位、各部、机关处室、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等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二)制定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贯彻并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各部、机关处室、监理单位、承包商等参建单位执行情况;(三)参加对监理单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招标工作,参与国内外重要设备、材料、构配件采购的技术谈判、招标工作;(四)参加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督检查设备监造过程质量责任的落实情况,并负责向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推荐申报《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的监造单位;(五)对公司相关部门的工程设计、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负责督促对不合格问题的处理;土建质量工程师静设备质量工程师动设备质量工程师配管焊接质量工程师图1.4四川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质量控制组织机构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质量安全环保处质量负责人电气质量工程师仪表质量工程师防腐隔热质量工程师无损检测质量工程师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六)负责向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推荐申报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对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七)负责对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质量评审、采购合同中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指标审查、质量检验工作的监督;负责采购物资质量纠纷的调查处理;制订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八)负责受理监理单位、承包商等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咨询和质量投诉;(九)参加装置质量分析检验设备的选型选商、技术交流、合同会审工作;(十)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申报,起草、签订质量监督合同;(十一)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的审查,负责质量监督费用计划的提交;(十二)组织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事故。第八条技术发展处职责(一)组织编制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二)组织工艺技术选择、参加装置装备水平的认定;负责公司购买专有技术的技术谈判及合同签订;负责组织专有技术所涉及的专利设备的技术交流;(三)组织审查确定设计承包商;负责设计合同的起草、签订及其履行;参加EPC承包商的选择和招标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四)负责监督管理设计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组织设计审查、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五)制定项目设计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设计变更按规定程序、合同约定办理;(六)组织、指导、检查与考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的设计管理工作;(七)负责组织设计、技术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九条工程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竣工验收工作;(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工程承包商准入资质的初审、招投标、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工作;(三)参加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申报;(四)组织单项工程中间交工;(五)督促检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六)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期、质量、投资、安全“四大控制”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集团公司及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十条商务部职责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一)负责制定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对列入股份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目录的产品进行“股份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初审,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把关;(二)负责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短名单的确定,审批承包商的采购招标方案和最终供应商;(三)监督检查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四)参与设备、材料联合验收的开箱、检验工作。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五)组织国外设备、材料的国内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对代理检验员的管理;(六)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七)负责委托并组织、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采购所辖物资的检测。第十一条机动设备处职责(一)组织需要签订技术附件订货设备选型的技术谈判以及技术附件的签订工作;(二)负责组织公司的设备监造管理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设备采购单位监造制度的执行情况;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造机构,对列入集团公司驻厂监造目录的产品进行监造。(三)参加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制定;跟踪出现不合格品的供应商进行问题整改;(四)负责委托并组织、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采购设备的检测。第十二条审计法规处职责负责市场准入的复审工作;复审准入单位的“股份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及其他质量资质证书;对各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的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二)参加工艺技术选择、装置装备水平的认定工作,参加公司购买专有技术的技术谈判、专有技术所涉及的专利设备的技术谈判;(三)参加工程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的招标;(四)负责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目标、责任制及管理措施;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及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和运行情况;(五)组织审查承包商对项目质量控制点的划分、检查等级的确认;负责对隐蔽工程和控制点进行检查确认;(六)参加设备、材料联合验收;(七)组织工程质量的抽查、检验及评比;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八)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九)负责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十)负责装置试运行工作;负责装置“三查四定”、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工作;(十一)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十四条总体设计院职责总体设计院作为设计的总体规范、协调单位,对整个项目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规范性负责。(一)对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负有全部技术责任;(二)对各设计单位贯彻国家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主管部门的意见负有技术把关的责任;(三)设计前期工作阶段:制定工程设计的统一规定,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标准、规范;(四)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总体设计,向单项工程设计单位提出各单项工程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要求,审查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标准、技术水平、执行有关质量规定的情况,负责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五)施工图阶段: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研究、落实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组织完成修改工作;落实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条件;(六)督促并管理设计问题的落实情况。第十五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受公司的委托,对承包商进行质量监理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一)协助公司审查EPC(PC)的分包(供应)商(包括采购和施工)的方案、参与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以及重要的技术谈判;(二)审核、批准承包商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三)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承包商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随时向业主报告,对质量控制负责;(四)检查承包商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进场测试和监控,必要时到制造厂进行设备验收,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费用控制的要求;(五)对承包商的工程完成量的质量进行确认,作为付款依据;(六)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单位工程的划分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工程中间交接;(七)参加“三查四定”和中间交接,协助公司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八)定期向生产和辅助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汇报。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十六条EPC等承包商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质量保证,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一)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接受和服从公司及受委托的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完成各项质量管理工作;(二)认真贯彻ISO9000(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开展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以确保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三)采用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手段对项目质量进行管理控制,负责对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质量管理培训及特殊工种入厂考试,使其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四)必须按照公司批准的分包计划和认可的分承包商进行分包,承包商对分包商(包括供应商)的招投标活动接受公司的监督、咨询和批准;(五)负责中间交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六)负责对质量检查、“三查四定”、中间交接提出的内容进行整改。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工程质量问题,并协助公司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七)组织质量事故原因调查、评估,提出补救措施和处理意见,出具调查报告。第十七条质量监督机构职责(一)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在规定的监督范围内,受理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三)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问题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并跟踪检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第三节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第十八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基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公司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全面管理、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负全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机构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的(2+3)质量管理体系。参加公司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承包商及检测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安全环保处、工程部、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及监理单位将不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十九条人员素质的保证参加公司工程建设的各类专业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等)均应持有相应的岗位作业许可证。焊接岗位作业人员要经过入厂考试,持证上岗(见《特殊工种(焊工)上岗许可制度管理》)。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工程技术管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技术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