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其运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在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我院现有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和办法的基础上,学院建立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逐步形成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自我约束、良性发展的质量管理机制。为使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顺利实施,有效运行,成效显著,制定本办法。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总体框架(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通过对教学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各环节进行系统监控与评估的系统,它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持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内容包括目标的确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立、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三)建立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原理是戴明循环(PDCA),是由目标和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改进(Act)构成的螺旋式上升的教学质量监控PDCA循环,螺旋的顶部就是监控的终极目标——教学质量“零缺陷”。(四)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目标与标准、检查与评估、信息采集、调控与反馈等四个子系统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与结构示意图见附件。(五)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由学院、二级学院(部)二级构成。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由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教务处、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和评估专家组组成。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由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教务办、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组成。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子系统的功能(一)目标与标准系统。由人才培养目标、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目标、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各类教学评估指标、教学基本文件和制度等组成。以上各类目标、标准、指标、文件和制度等,分别由教务处、教学督导组、评估专家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本系统的功能是:在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人才定位和培养目标,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人才培养要求,在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中明确教学质量目标和标准,在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中明确质量要求,在各类教学基本文件和制度中明确和规范教学要求和程序,并以此作为检查评价和监控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二)教学检查与评估系统。由教学检查、教学督导、专项评估和综合评估等组成。系统分别在学院、二级学院(部)两个层面上组织运行。学院层面由教务处、评估专家组、教学督导组具体负责;二级学院(部)层面由二级学院教务办、督导组负责。本系统的功能是,根据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相关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文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方案,对学院整体教学运行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控。为信息采集系统提供各个环节的原始数据和评估分析资料。(三)信息采集系统。由教学检查信息、教学督导信息、教学评估信息、教学信息员信息、学生评教信息、领导信息和社会信息等构成。各类信息分别由教务处、教学督导组、评估专家组、二级学院负责采集。本系统的功能是:把收集到的各类教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比较,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做出统计,形成分析报告,将宏观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地上报给调控与反馈系统,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将微观信息直接反馈到信息源,由教学活动和教学建设的执行人加以改进。(四)调控与反馈系统。实行学院、二级学院(部)两级管理。学院教学调控与反馈系统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构成。二级学院(部)调控与反馈指挥系统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教务办构成。本系统的功能是:通过对信息采集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议,明确教学过程偏离目标和标准的有关可控因素,并对之进行调节和控制,随即通过一定方式将调控行为和结果反馈到信息源,使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成为一个闭环的系统。三、教学质量监控的关键点1.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是学院进行教学管理、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施情况的监控主要从课程安排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实验课开设情况、实践环节的落实情况、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学生考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主要从课前准备、教学过程、课外作业与辅导、成绩考评等方面实施全程监控,包括备课是否充分、教案是否完整、教材是否恰当;讲授是否清晰、概念是否准确、内容是否更新、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启发思维、是否因材施教;课后作业与辅导是否到位;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考核是否科学、严格等方面进行评价。3.实践教学。主要从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效果、实验室管理体制和开放度、实验室环境与条件、实验室工作队伍及管理制度,实验开出率与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评价。4.毕业论文(设计)。主要从选题、综合训练度、指导教师资格与水平以及精力投入,学生学习态度、实际能力、论文(设计)工作量、规范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加强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是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关键。各教学单位应切实给予重视,就上述监控内容加强建设和管理,并根据自身需要细化院(系)教学监控实施办法,责任到人,使所有师生都参与其中,全面掌握教学质量保障状况,以便及时反馈、调控、改进。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由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务处作为关键环节和监控执行的中心组织协调各个子系统,及时处理各项事务及信息,根据有关制度和方案制定该学年应实施的监控环节计划,由教学副院长决策部署。(一)教学检查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学检查制度》、《西安财经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相关制度,实施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包括定期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查。通过“三查”,实施教学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检查方法:由教务处提出教学检查工作整体要求,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学院的部署,负责本部门的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1.定期教学检查。⑴开学初第一周,进行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期初教学检查。⑵学期中,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包括教师教学工作(教学组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情况及各主要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情况):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及教学改革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的学风、学生课堂纪律、到课出勤率、自习情况、完成作业情况等);教学管理情况(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情况。⑶学期末进行以考试环节、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的期末考核检查。2.经常性教学检查。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经常性教学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教学运行情况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包括教师到课率、教师授课进度表执行情况;教师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学生上课出席率及课堂纪律等;各类实习实验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3.重点教学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质量检查;双语教学课程和新开课程检查;针对在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课程;学生反映较大、课堂教学质量存在明显问题,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教学上存在的共性问题重点地开展教学检查,把教学检查工作引向深入,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作用。(二)教学督导、领导听课、学生评教1、教学督导。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及各二级学院(部)督导队伍通过听课、查课、座谈等方式,有重点地监控教学运行过程,评估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指导任课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2、领导听课。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学院党政领导、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党政领导及有关职能处室(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科版)领导干部要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听课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并对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效果给与综合评价,听课记录表交教务处汇总分析,并将结果、相关建议向被听课人反馈,必要时通报全院,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3、学生评教。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方案(试行)》,每学期后期安排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教务处统计汇总学生评教结果,对评教结果进行书面分析,形成学生评教报告,并向教学副院长、教师所在院(部)和本人反馈。(三)教学评估教学评估涵盖了教学运行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实施监控。其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专项评估主要包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教材评估、实践教学基地评估等。重点是:1.依据《西安财经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定《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分级分类评估方案》,按学年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定,全面获取教师教学质量信息,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2.依据《西安财经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定《西安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方案》,每学年学院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效地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3.制定《西安财经学院二级学院(教学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定期对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加强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学建设与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4.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是对学院整体教学工作水平进行的评估,其内容与教育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基本一致。综合评估可定期进行,每五年安排一次,时间比教育部评估早1-2年。(四)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机制1.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分教学检查信息、教学信息员信息、教学评估信息、领导信息和社会信息等。2.教务处直接采集院长信箱、教务处长信箱、教学检查、学生信息员信息和学生评教信息等。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直接采集日常教学(教师教学规范、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同行评教信息。4.学院督导组采集督导检查、督导评教、领导评教等信息。5.评估专家组采集各类评估信息。6.所有的教学质量信息均通过统一规范的文本格式进行传输。教学信息规范文本格式由教务处统一制作。7.教学质量信息采集流程。二级学院(部)采集的信息一律先汇集到本院(部)教务办,然后再进行相关处理。院级采集的信息一律先汇集到教务处,然后再进行相关处理。院(部)汇总的有关教学质量的各类信息,应在一周内同时报教务处。学期和学年汇总信息须于该学期(或该学年)结束前传输到教务处。8.信息分析处理。教务处和二级学院(部)应及时将采集的教学质量信息进行分类处理,需上报的教学质量信息及时上报,需各教学部门或学院其他管理部门决策处理的教学质量信息及时通报,需本部门直接决策处理的教学质量信息及时决策处理。(五)调控与反馈调控与反馈是改进教学质量的最实质的措施。其关键在于调控要能落到实处,反馈要及时,反馈的信息要准确有效。1.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发布会制度,由教务处定期通报全院教学质量情况。2.对目标和标准的调控与反馈。通过教学检查和专项评估与综合评估,如发现学院教学宗旨与目标、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各类质量标准出现偏差等重大问题时,按权限分别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整和修订。3.对教学资源的调控和反馈。通过运行检查与评估系统,如发现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方面难以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影响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