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函(2017)xxxx第xxx号xxxxxxxxx公司: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xx(以下简称“甲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xxxx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贵司与甲公司签订两份《购货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交涉,根据甲公司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资料,贵司已严重违约,为避免给贵司造成更大的损失、不影响到贵司的商誉,特向贵司致函如下:一、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1、2xxx年xx月xxx日至xxx年xx月xx日期间,甲公司陆续向贵司发送LED机动车信号灯等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值xxxx元,xxx6年xxxx月xxx日,贵司与甲公司补充签订《购货合同》(编号为xxxxxx)一份,对甲公司已发送的货物总值进行了确认,并约定甲公司于2xxx年xx月xxx日前向贵司交货,自甲公司向贵司交付货物之日起60日内,贵司结清全部货款。但贵司至今未向甲公司支付任何款项。2、201xx年1xx月xx4日,贵司与甲公司签订《xxxxx》(编号为Gxxx23)一份,双方约定:甲公司向贵司提供车道指示信号灯等货物,总价款325,280元,自甲公司向贵司交付货物之日起60日内,贵司结清全部货款。贵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货款,应向甲公司支付第2页共3页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9月16日期间,甲公司已向贵司提供该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贵司在支付100,000元货款后,未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225,280元。综上所述,贵司未付货款金额合计为329,370元。二、贵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贵司应立即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29,37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8,670.08元(截止2017年1月13日),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起止日期天数本金日利率倍数违约金2015/11/15/-2017/1/13425225,2800.000131.518,670.08注: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三年期(含3年)4.75%计算,日利率=4.75%÷365天=0.00013。三、本律师意见本律师认为:贵司的违约行为已给甲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贵司如不及时支付货款,甲公司将继续计收违约金,直至贵司付清货款之日止,望贵司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十日内,向甲公司偿还货款人民币329,370元,并支付违约金18,670.08元。若贵公司对欠款余额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甲公司将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望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诉累!第3页共3页xx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xxx律师二零一x年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