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颍司字[2012]18号印发《颍上县2012年度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现将《颍上县2012年度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抄报: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2颍上县2012年度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计划为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全力保护好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县2012年度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如下:一、培训目标使法律援助执业人员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爱岗敬业和维护公平正义意识,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法律援助业务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技能,从而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二、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法规知识;培训时间:2012年1月-12月三、培训对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四、培训方式3(一)举办法律援助培训班;(二)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三)通过网络开展远程培训。五、培训要求1、高度重视。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扎实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更新法律援助管理方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因此,各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年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面达到100%。2、精心组织。各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应统筹安排,按要求做好培训报名工作。要将教育培训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评估范围。3、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各自辖区内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