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内容•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的分类•著作权和近邻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保护•第二节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概念•也称版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权•其他权利著作权的主体•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著作权的归属•原则上有作者享有•视听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的种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及类似作品作品的种类•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法律法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已过保护期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合理使用的部分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并注明•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发行;合理使用的部分情形•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费,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对设置后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摘编•录音制作•播放广播电视节目,但应当支付报酬。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案例1:原告系《秋香》图的作者,该画曾提供给电视剧《唐伯虎点秋香》剧组作为道具画使用,后被告乙出版社出版《唐伯虎点秋香》故事书一本,该书的封面载有原告的《秋香》作品。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被告申辩该书封面依据的是剧照而非《秋香》图本身,否认侵权事实。•第三节专利法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特定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的主体•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合同约定的单位或个人•外国人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疾病的诊断和诊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不属于现有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