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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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函〔2010〕174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科技处)报告。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源专业化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创新的精神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全面落实“信息管税”思路,积极探索构建税源管理新模式。二、基本原则(一)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税收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纳税遵从度的不断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纳税遵从来规划和展开。要以能否有效地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衡量、检验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二)以信息化为支撑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给税收管理的体制、机制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为实现税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提供了条件。税源专业化管理要-3-以信息化为支撑就是自觉适应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税收管理带来的深刻变化,加强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建立符合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新趋势、新特点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格局,以信息化推动专业化。(三)合理继承、创新发展近年来,税收征管业务流程重组、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税源一体化管理制度建设和全面开展行业建模等各项工作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也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同时,进一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对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转变税收管理方式方法又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要在继承我省以往的税源管理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手段,实现更高层次的税源管理专业化。(四)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层级、各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的主要环节,因此,试点工作必须遵循统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立统一的岗责体系、运行机制和信息平台,上下协同,整体推进。同时,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以及征管机构人员状况都不尽相同,因此,在局部的职责分工安排、税源分类和人力资源配置上,要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别和特点,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实践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现形式。(五)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建立体现与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相适应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格局,-4-是破解人少户多、征管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和矛盾,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因此,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要充分认识到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涉及税收管理方方面面,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在保持现有机构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应循序渐进,上下联动,稳步推进。三、主要目标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合理分解管理职能、整合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实现税源分类管理为重点,建立体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四、主要内容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主要内容是理顺划清税源专业化管理事项和征管基础管理事项,明确省、市、县(区)局、基层分局以及税收管理员的专业化职能定位,建立健全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有效支撑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体化信息平台。(一)科学分类税源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源的分布以及机构人员状况,在一定范围内,以纳税人规模为主,兼顾行业、税种、风险和存续期等,将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原则上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包括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类。重点税源一般是指企业数量占当地企业总数比重较小、年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总收入比重较大的纳税-5-人;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则为一般税源。在按规模分类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行业分布情况,对税源进行再分类。各试点单位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如可根据纳税人属性分为单位税源和个人税源(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也可根据对外贸企业、非居民企业和农产品收购企业等的特殊管理要求增设专属管理税源,还可根据城区和乡镇、农村税源特点分为城区税源和乡村税源等等。(二)合理划分职责按照风险管理导向要求、税源管理复杂程度和相应的专业技能要求,税源管理职责分为专业化管理类和日常基础管理类。专业化管理类包括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涉外税务审计等3项职责。日常基础管理类主要包括户籍管理、发票管理、定额管理、调查核实、欠税管理、任务执行、催报催缴、宣传辅导、档案管理、信息采集等10项职责。专业化管理类:1.纳税评估:(1)建立完善行业评估模型、风险特征库、风险预警指标体系;(2)日常信息收集;(3)确定评估对象;(4)案头分析;(5)疑点核实;(6)结果处理;-6-(7)绩效评估。2.反避税调查。3.涉外税务审计。日常基础管理类:1.户籍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开展税务登记事项的调查核实,注销管理,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情况等。2.发票管理:对纳税人使用发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督导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等。3.定额管理:依托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定额管理。4.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纳税人减、免、缓、抵、退税及核定、认定申请等涉税事项。5.欠税管理:掌握纳税人欠税及其资产处理等情况,依法实施欠税清理。6.任务执行:告知纳税人涉税相关事项,执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做出的处理、处罚等决定。7.催报催缴:督促纳税人按时办理纳税申报、足额缴纳税款、报送其他涉税资料和信息等。8.宣传辅导:向纳税人宣传辅导税收政策、法规,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9.档案管理:整理、更新和存储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建立纳税人分户档案等。-7-10.信息采集: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各类涉税信息。(三)合理调整职责1.合理调整税源管理机构职责。在原则保持现有税源管理机构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职责调整。在对税源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按照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分类合理调整税源管理机构或内设机构的职责;使原有单一划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机构或内设机构改变为按规模(或行业、税种等)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或内设机构。结合目前我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现状,有两种方案:方案一:维持现有管理权限基本不变情况下,将重点税源集中到县(区)局某一税源管理科进行集中管理。方案二:在有分局的情况下,重点税源由分局和税源管理科按属地原则分别管理,或将重点税源集中到县(区)局某一税源管理科进行集中管理。重点税源管理机构或内设机构要配强、配齐管理力量。对重点税源以评估为主,实行专业化评估;以管事为辅,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对一般税源以管事为主,实行专业化岗位管理;以评估为辅,实行日常评估。2.合理调整税源管理岗位职责。打破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划片分户到人,全岗各事统管”管理办法,根据税源分类和税收管理员实际合理调整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实施税源岗位专业化管理。对重点税源,一般设置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两类岗位,或只设置日常-8-管理岗位,其纳税评估由专业纳税评估科负责;对一般税源,可设置日常管理、综合事务、纳税评估等岗位;纳税评估岗位应配备综合素质较强的人员,逐步形成专业化评估团队。各地也可结合税源管理实际,因地制宜对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进行调整。(四)完善税源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形成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凝聚税源管理合力,不断提升各层级、各环节的专业化管理程度。1.建立纵向互动机制。从省局、市局、县(区)局、分局(所)到税收管理员,各级都应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依托税源一体化管理制度,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对税源管理工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局根据总局发布和本级产生的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下达税源监控、管理任务,组织、监督、考核本地税源管理工作。市(地)局根据上级发布和本级产生的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下达税源监控、管理任务,组织、监督、考核本地税源管理工作。县(区)局、分局(所)根据上级下达的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监督、考核本地税源管理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税收管理员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上级下达的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重点及相关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对跨国、跨地区、跨行业大企业的税源管理与服务,由各级大企业管理部门及相关税源管理部门紧密配合,综合实施。-9-2.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和协作制度。征管科技部门负责拟定税源管理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的规划、制度、方案,根据各税种管理部门设置的风险预警指标、税种评估办法汇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评估模型,并负责综合评估的沟通协调;收入规划部门负责税收经济分析和重点税源风险预警;税种管理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风险预警指标设置、评估办法和税收分析;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联系企业的税源管理与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反避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和非居民税源管理与服务;稽查部门负责以查促管;信息中心负责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所需数据的抽取、提供,以及数据维护、相关信息系统的完善等技术支持工作。3.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建立经济税源信息(第三方信息)的共享机制,完善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体制;对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等零散税源可根据实际,依法实施委托征收;进一步规范、发挥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五)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按照“信息管税”的思路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税源管理的支撑作用。要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税源信息,加强信息的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要逐步建立和应用纳税评估-10-模型,深化数据的分析与利用,提高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要逐步建立税收风险识别、排序、任务下达、处置、反馈、考评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有效防范税收风险;要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以业务为主导,以技术推动业务的创新并提供保障。(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管理对象和管理事项的特点,优化人员配置,将各类管理人才配置到最能发挥其专长的税源管理岗位上,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选择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管理人员从事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税源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当地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以及纳税评估的工作量,配置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七)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对税源管理人才进行专业分类,将纳税评估、反避税、数据分析以及行业管理等人才合理配置到相应的管理岗位,要适才使用,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要注重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技能的提高,针对岗位需要加强教育和培训,要逐步健全专业人才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税源管理专业人才能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当前要针对纳税评估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可试行等级评估员办法,逐步建立专业化的评估员队伍。(八)强化专业化管理指引根据不同种类税源内在规律和经营特点,深入研究税源管理方-11-法,查找管理风险,强化管理指引,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工艺流程、经营方式、投入产出比、能源耗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其普遍性问题和特殊性问题,确定该类型纳税人的税收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并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控指标体系,提炼出具有针对性的评估方法和纳税辅导方法,形成专业化管理指引,指导各级进一步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五、实施步骤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分为宣传准备、试点运行、总结评价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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