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2017.8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背景总体背景客观要求重要体现有效手段着力点重要内容战略意义落实国家及省市能源生产、消费革命战略加快市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国家及省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创新驱动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新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背景编制目的明确宁波新型城市化发展定位制定中长期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战略目标健全我市绿色建筑与工业化发展体系提升城市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背景工作基础监管标准体系•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及相关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定量核算及相关标准•竣工能效测评及相关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市节约能源条例、市节能管理办法•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及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含专篇)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宁波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及市委规模化推进绿建•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已经完成标识认证项目58个,累计建筑面积为498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面积为308万平方米;•2016.5.1~2016.12.31,满足强制性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为782个,总建筑面积174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截止到“十二五”宁波市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宁波市和宁海县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其中宁波完成145个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自2016年5月1日起,居住建筑全面应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公共建筑裙房及无热水需求的建筑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已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试点项目•“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1.3亿元,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运作已启动,打造了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正逐步完善健全能耗监测体系及监管•初步建立了定期能耗统计的工作机制;•截止2015年底,全市参与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公共机构数量达到3432家;•基本摸清了我市13类建筑各自的基本能耗水平;•市级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已初步建成;•实现了对88个市直机构、20所学校及6家医院电、水等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的实时监测,9个县(市)区建设了能耗监管分平台;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全市有12家节能评估机构;•建立宁波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组,组建专家技术委员会,成立绿建评价标识办公室;•组建工业化办公室,组建专家委员会;•海绵城市、智慧城市试点;•城市设计试点;•低碳城市试点;•GEF低碳及可再生能源、生态城试点等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背景发展挑战城镇化•处于窗口期•建筑总量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依托建筑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生活水平•处于提升期•对舒适度和健康要求不断提高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背景发展机遇政府层面要求: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全过程的发展战略政策导向群众基础群众层面诉求:广大人民群众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建筑居住品质及舒适度、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及绿色消费等密切关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2017.4.24评审会2017.5.16评审会重点明确宁波市绿色建筑总体定位及初步目标(50%及以上二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比例)重点讨论算法合理性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会上专家及主管部门明确应就层次分析法进一步组织专家论证,以佐证相关指标的合理性2017.3研讨会结合浙江省其它地市专项规划开展情况;讨论宁波市整体定位;明确宁波市专项规划时间表和技术路线等;专项规划工作过程中若干问题讨论,包括图则表达、说明等内容;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2017.6.6算法评审会专题针对算法问题进行评审研讨,明确了层次分析法的层次结构和模型。2017.8.3主管部门汇报1.明确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的增量成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明确将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纳入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指标体系;3.明确后续的评审、报批等程序;2017.8.9工业化专项研讨1.建筑工业化总体指标与2017【30】文件一致;但各目标管理分区指标按实际测算,并统筹考虑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情况;2.重点测算示范基地配套情况,以满足宁波市装配式建筑整体发展情况;3.相关的技术支撑体系应予以完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专家意见回复李萍该规划思想明确,技术路线明晰,内容详实全面,切实可行根据不同政策单元提出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具有操作性。根据4月24日评审的阶段性意见,明确宁波市绿色建筑总体定位为:巩固和保持宁波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各项工作,使得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与社会经济水平相协调,加快实现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规模化发展,力争工作成效综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长三角地区领先水平”,成为“浙江省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地区和标杆城市”。具体表现为:2017~2019年目标: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其中分两个阶段实行:2017年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以上;2018~2019年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2020年目标: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5%左右水平;2021~2025年目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5%左右水平。加强该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时间衔接;宁波市总体规划为2020年,现结合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要求,分情况设定规划节点,以绿色建筑为例,其中分三个阶段:2017~2019年;2020年;2021~2025年。以建筑工业化为例,分为三个时间段:2017~2018年;2019~2020年:2021~2025年;根据国家最新规范要求及我省的相关规定,特别住建部5月4日刚颁布的《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对标进一步完善。对照相应内容进行完善朱鸿寅市本级与县级指标下达应分开表述,并集中表述各地县总体指标下达已调整,参照文本第五章叙述目标管理分区宜适当整合,其指标不宜低于省里最低要求,各分区指标不宜差别太大;各分区指标结合统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等,进行了局部修正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参加第五章;表格排版不宜跨页;部分已调整中心城区范围应有明确图示表达;结合工业化中心城区统一表述(各县市区工业化中心城区尚未清晰定义)装配式与高星级绿色建筑指标复核应结合控规数据进行核算,并具可操作性吕迎泽目标管理分区定位应结合城市规划发展目标管理分区及政策单元的及本地块中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中通过基准地价、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例如卫星城的要求等)来体现城市规划的发展因素情况文本中应重点体现结果,说明书充分解释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要求,文本暂时参照要求格式,不做大幅度调整;在说明中补充相关参数及统计数据的来源和算法;具体参见说明书附录三、附录四及附录五(待补充更新)单独列出2020时间节点要求已经调整,详见第二章及第五章;相关规划依据文本中应简化部分调整,后续再进一步根据出台的规划情况予以调整屈庆图则表达中,已建建筑和新建建筑不作区分,根据控规图例调整样本政策单元已调整绕城内工业化比例统计,供后续决策参考已完成数据统计,详见说明书附录4.2.4及附录4.2.5谢卫清江北区部分道路标志不准确进一步核实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评审过程中间评审目录CONTENTS0指标测算方案指标方案的测算(总体技术路线)0指标测算方案指标方案的测算(FAHP)FAHP-层次机构模型目标层A准则层B方案层P地块客观技术因素B1权重:28.990%地块社会影响因素B2权重:71.010%投资主体元素C1权重:31.651%地块功能元素C2权重:7.460%地块价格元素C3权重:20.223%区域经济元素C4权重:11.676%节约利用土地(容积率)绿地率余热废热利用场地内环境噪声地下空间利用交通噪声政府投融资为主非政府投融资为主行政办公A1文化设施A2居住用地R商住混合B+R……一类用地二类用地三类用地四类用地……鄞州GDP海曙GDP江北GDP镇海GDP……评价数据集{1,2,3,4,5,6,7,8,9}0指标测算方案确定宁波市绿色建筑总体目标(预期)2014.8~2016.12.31时间段内,宁波市已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项目共计57个、4863374平方米,其中:一星级设计标识项目为17个、1907104平方米、面积占比为39%;二星级设计标识为23个、1556070平方米、面积占比为32%;三星级为17个、140200平方米、面积占比为29%;2016.5.1~2016.12.31时间段内,宁波市已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项目共计18个、1543740平方米,其中:一星级设计标识项目为6个、292590平方米、面积占比为19%;二星级设计标识为4个、219150平方米、面积占比为14%;三星级为8个、1032000平方米、面积占比为67%。为了估算宁波市高星级绿色建筑的潜力情况,以2016.5.1~2016.12.31时间段内的绿色建筑的体量予以测算(以标识认证项目测算,相对保守),其中:二星级及以上面积比例为(219150+1032000+1551795)/(8170327+4197563)=23%;同理可得三星级的面积比例为8.3%。将2020年宁波市绿色建筑总体目标定为:二星级及以上面积比例为50%(参照南京);三星级定为9.5%(参照现阶段数据略有增长)0指标测算方案绿色建筑基准分数线0.001.002.003.004.005.006.007.00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TOP4.5%,baseline:4.722017~2019年三星级临界点TOP9.5%,baseline:4.262020年三星级临界点TOP14.5%,baseline:4.052021年三星级临界点TOP30%,baseline:3.682017~2019二星级临界点TOP50%,baseline:3.442020年二星级临界点TOP60%,baseline:3.082021年二星级临界点1总则规划目的立足宁波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充分响应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生活环境追求;合理考虑和设置总体发展目标、定位、战略以及技术路线;明确目标管理分区和政策单元的划分及对应指标要求,将规划要求与空间落实紧密结合,从而确保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效指导和推进宁波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形成了以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为引领的建筑“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的转型方向;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发展战略建设奠定良好基础。1总则规划范围(空间范围)空间第一层级市域范围空间第二层级市本级范围1总则规划内容及期限规划内容主要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对应空间区域为宁波市域范围。规划内容:确定宁波市域范围内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市域级别第二个层面,对应空间区域为宁波市域范围。规划内容:(一)划定宁波市绿色建筑规划目标管理分区(11+5目标管理分区),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东钱湖、北仑、梅山保税港区、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奉化区(市本级共11个目标管理分区),以及余姚市、慈溪市、象山县、宁海县、杭州湾两市两县一新区(所辖县市共5个目标管理分区);(二)明确各目标管理分区内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