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摘要: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的目标,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一,建设和谐家庭对于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然而现在,家庭的和谐稳定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探讨和寻找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效途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关键词:和谐家庭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一,建设和谐家庭对于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我国自古就有家国之说,所谓“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等等,都说明温馨家庭、和谐家庭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一、构建和谐家庭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平安社会的坚固防线,也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家庭成员的素质修养、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等因素控制和主导着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情感和行为,家庭成员的喜怒哀乐,往往会影响到社会。因此,家庭问题联结着个人和社会,创建和谐家庭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主要体现在:第一,作为社会规范、道德教育、文化传承、情感满足的基本载体,对社会和个人的健康成长具有直接、持久、潜移默化的影响;第二,作为养老、救助等社会保护的重要载体,与社会保障体系一起构成社会成员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安全屏障;第三,作为家庭成员的聚合体,对社会的和睦稳定、国家的安定文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当前和谐家庭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东西方文化的碰撞激荡,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社会意识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反映在家庭领域,表现为家庭成员思想意识和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给婚姻家庭领域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现实问题。有的家庭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婚姻稳定性下降、邻里关系淡漠、敬老世风日下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睦与幸福,影响了社会的文明和稳定。主要表现:一是婚姻关系不稳固。据民政部统计的数字看,2010年前两个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达到84.8万对。几乎每天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现代家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婚姻危机。二是养老问题矛盾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老人赡养问题成为当代家庭矛盾的焦点。尤其在农村,因养老引起的家庭纠纷表现在夫妻间、兄弟妯娌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农村老人的生活状况,大多停留在解决了温饱的层面上,老人的就医、住房、文化、健康保障等问题都无法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三是子女教育有偏颇。主要表现在重智轻德、有爱无教、粗暴施教等方面。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过分追求学分名次,放松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忽略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致使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家庭建设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的关注和重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建设和谐家庭这个基础抓起。三、构建和谐家庭的途经探讨(一)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促进夫妻和睦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促进夫妻和睦,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方面,在夫妻的相处上,要不断沟通感情,深化家庭生活的内容。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爱情也会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在夫妻相处、教育子女等问题上,要多读一些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书,研究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家庭生活的形式和内容。这不仅可以提高情趣,而且会增进夫妻的和睦。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夫妻之间很难不吵架,关键是要正确对待矛盾、善于分析矛盾、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另外,夫妻关系既需要用感情来维系,也需要用理智来制约,双方都要自尊、自重、互让、互谅。(二)加强家庭文化建设,促进家庭和谐第一,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文化观和教子观。家庭文化建设始终不能偏离文明、科学、民主、进取这条主线。不同的家庭,不同的职业,以及每个家庭成员不同的文化素养,所构成的家庭文化也截然不尽相同。建设文明、科学、进取、和睦、民主的家庭文化,营造健康、祥和、向上的家庭氛围,让家庭每一个成员都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家庭文化的营养和熏陶。良好的家庭土壤,必将培育出优秀的有用之才。凡是受过良好家庭文化教育的人,都将谨记心间令人难以释怀。要增强家庭文化建设的思想意识,要懂得家庭文化是什么和如何建设家庭文化。家长还应树立科学的教子观。家庭教育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等方式来实现。首先,家长需要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和时代的特点,学习科学的教子理念和方法,准确地给予孩子成长中的支撑和推动力,使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完成健康成长的全过程。第二,优化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丰富家庭文化的内容。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营造一个互敬互爱、健康向上、共同学习与和谐有序的家庭氛围对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至关重要的。家庭文化内容上大致包括这么几个方面:生活环境、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兴趣爱好等。而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诚实守信勤俭持家,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讲正义、讲进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所有这些都是家庭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第三,家长应该提高自身修养,注意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家长在家庭文化建设起到风范作用。因此,家长要严于律己,给孩子塑造一个良好的榜样形象。正如教育学家马卡连柯夫所说:成年人在生活的每时每刻都在教育儿童,你们怎样穿戴,怎样同别人说话,怎样对待朋友或敌人,怎样微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孩子教育都有意义。作为家长,必须要增强垂范意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心理诸方面的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成为孩子的楷模。在这个终身学习的时代,单凭责任和热情是无法成为合格家长的。(三)家庭暴力是家庭和谐的最大障碍,必须遏制家庭暴力一是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反暴意识。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残害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要通过社会媒介和舆论监督及时地曝光和谴责,对欲施暴者起到警戒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要加强对妇女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妇女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帮助广大妇女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司法救助能力。要求国家的执法力量(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从而有效控制家庭暴力犯罪的发生。但是,很多受害人寻求司法介入的目的,是为了制止施暴人的家庭暴力,使其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不是希望施暴人接受现实的严厉刑罚处罚。对于很多家庭暴力的施暴人进行定罪量刑,特别是对生活压力而产生的家庭暴力和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暴力的定罪量刑,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为被害人带来了更多的现实生活问题。这种司法手段的介入不是对被害人的帮助,而是给被害人带来了更多的痛苦。因此,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理,除了极为恶劣的暴力行为,应在遵循被害人意愿的基础之上,由公安机关作为进行家庭暴力处理的主要机关。三是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建立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救助、保护受害者是反家庭暴力的重要环节,对此,除了国家的司法机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外,还可以建立多层次多机构的社会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如设立“受害妇女心理指导站”、“心理医疗诊所”、“反家暴救助中心”等社区救助服务机构。总之,“家和万事兴”。和谐家庭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要团结携手,扎实工作,为实现百万家庭的共同福祉、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