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修订:2019年7月12日实施:2019年7月16日潍坊有限公司21.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班组的所有人员及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3.职责3.1安全员负责组织年度厂级安全教育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3.2安全员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厂级安全培训档案。3.3班长负责班组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培训档案。3.4岗位负责人负责岗位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培训档案。3.4班组负责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4.实施培训4.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部门发放的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培训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双重预防体系的创建与运行管理;(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双重预防体系的创建与运行管理;(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4.2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员按照管理职能分层次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及职责;(4)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5)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4.3.1安全员应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岗位技术技能、应急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培训可采用岗位技术竞赛、练兵等形式,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3.2安全员应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4.3.3安全员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4.3.4所有从业人员都应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4.4.1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员组织对新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1)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双重预防体系创建重要性及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排查制度等相关内容、公司3级以上风险点告知;(6)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4.4.2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班长对进入班组工作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并建立教育档案。填写职工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双重预防体系风险识别评价相关内容、双重预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班组相关风险点告知;(9)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4.3岗位级安全培训教育班长负责对新进入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岗位级安全培训教育,并建立教育档案。填写职工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岗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岗位风险点的分析及网格隐患排查表的填写和检查;(4)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岗位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于8学时。4.4.4通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使新从业人员熟知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规程、双重预防体系等,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4.5其它人员培训教育4.5.1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和岗位级的安全培训。4.5.2班组内部进行岗位调动,由接收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4.5.3对参观、学习等人员,由安全员和接待部门进行培训教育,并有专人陪同。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的风险管理等。参观学习人员进入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时,需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登记后由当班班长或岗位组长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内容记入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表中。4.5.4安全员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并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公司3级以上风险点告知等。4.5.5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所涉及风险点及其管控措施、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保存培训教育记录。4.5.6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培训。4.6日常安全教育4.6.1各班组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两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活动可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采用技能培训、专题讨论、参观、观摩、竞赛等形式;各班组应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的不同阶段安排相应的培训,采用授课培训、讨论、班前班后会等形式。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由安全员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活动,可利用上班或下班的时间,采用文件学习、专题讨论、参观、6观摩、竞赛等形式。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一次应有厂级领导参加,各级领导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教育,部门人员、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使职工自觉的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4.6.2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4.6.3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及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8)熟悉作业场所和培训本工作岗位所存在的风险点及其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方式方法;(9)其他安全活动。4.6.4经理、生产厂长厂长每月参加两次班组活动,安全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活动,在活动记录上签字。4.6.5安全员每月一次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检查情况作为评价“安全生产合格班组”的依据。4.6.6各班组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的不同阶段组织班组级“双重预防体系”培训,采用授课培训、专题讨论、观摩等形式。4.6.7安全员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的不同阶段组织公司级的“双重预防体系”培训,采用授课培训、专题讨论、观摩等形式。4.7培训教育管理4.7.1企业应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各级班长按照培训制度要求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应以安全意识、安全态度、规章制度、技术技能为主,培训教育形式有;专题授课培训、班前、班后会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标语和招贴画7等。安全员通过安全电教室、宣传画、安全技术简报等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4.7.2各班组应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上报安全员,由安全员汇总后形成公司的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下发到各班组。4.7.3安全培训教育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签到,安全培训负责人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7.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培训负责人应提出变更申请,记录变更情况。4.7.5培训教育的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问答、现场操作、技术竞赛等多种形式,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人员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评价可以在培训过程中进行,也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或检测培训产生的长期效果。4.7.6公司统一建立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档案内容应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4.7.7企业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全员应配合检修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4.7.8职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安全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作业证。4.8复工前安全教育要求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在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因伤势较重不能参加事故分析会或安全教育活动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补上安全教育这一课方可复工。5.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5.1原则上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5.2员工每年至少参加20学时的培训,此培训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及自己参加的各种有助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训。5.3若员工在培训过程考核中达到≥80分视为及格,反之则视为不合格.5.4安全员组织的培训由安全员负责考核;各班组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班组自己组织考核,安全员负责检查并建立员工档案。85.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安全员组织的针对全公司的培训可定量或定性考核,各班组组织的培训要求定量考核为主。5.6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经济上的处罚。6.相关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发布、国家安监总局63号令修订、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颁布,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7.相关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