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GF-1999-020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安徽省潜山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潜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三通一平承包合同发包方:安徽省潜山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潜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土石方平整及围墙、道路等零星工程,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土石方平整及围墙等零星工程工程地点:幸福河南侧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暂定450万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资金来源:自筹拔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平整、清理淤泥、填土、彩钢瓦围墙、场地平整、临时配电房等。三、工期开工日期:发包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起。发包方在2014年9月15日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送交的具备验收条件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合同工期60日历天四、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3发包方代表:朱猛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余凡五、发包方工作1、负责全过程监督乙方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2、负责按合同拨付乙方工程款。3、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评定及办理竣工决算。六、承包方工作1、承包方自行解决住宿、生活设施,人员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2、承包方人员均为甲方的劳力补充,进入工地人员除普工之外,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驾驶证、特种工种上岗证)。3、应遵守工地纪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4、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工程师的现场指导和监督。5、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书、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6、应对施工安全予以特别重视,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加强教育和经常检查安全隐患,以确保安全施工。7、乙方必须看守好设备,若发生被盗或损坏,甲方概不负责。七、工程质量及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2、承包方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检查检验;43、按照市政工程施工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八、工程价款及支付1、工程价款的计算:按以下单价包干清理淤泥并外运38元/m抽水台班200元/台班填土28元/m3彩钢瓦围墙46元/㎡配电房1200元/㎡场地平整50元/㎡2、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签证公司盖章为准)。3、本工程付款:工程完工后并结算完十天内一次性付清,付款前承包方应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九、合同价款的调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内有单价的按合同执行,合同内没有定价的双方另行协商定价。十、争议双方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请求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约1、出现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无法按期施工及竣工,以及承包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情况均构成承包方违约。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发包方并有权根据情况对承包方进行罚款。2、发包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或未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等其他不按5合同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发包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承包方工期违约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发包方有权从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4、施工范围内的现有房屋,构筑物(如青苗补偿费、复耕费、资源费)由发包方负责协调拆迁,产生的费用均由发包方承担;如未能按时拆迁,工期相应顺延。5、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的,经双方签证,工期可相应顺延。十二、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方:承包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