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编号受控状态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工程部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保证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明确工程部安全管理的责任,保证酒店安全、有序地运营,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第3条工程部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负责制定各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2.对各部门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开展安全培训。3.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器械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第2章工程部运营安全管理第4条保证酒店设施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务。工程部对酒店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负有责任,工程部有权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违规行为。第5条工程部需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由上至下分级落实责任并严格执行。第6条工程部针对各项设备并根据不同的技术性能要求,制订保养、检修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避免紧急抢修。第7条工程部对有缺陷又需使用的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使用规程和防护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方可运行。第8条工程部应于每年10月至年底制订下一年度的安检计划,列明所有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执行人和安检预算费用。凡涉及部门安检计划的事项应与部门协调,尽量避开营业高峰,确保不影响正常营业。第9条工程部经理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每周对酒店各机房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月对工程部直接所辖设备实地巡检不得少于两次,巡检需全面、细致,并填写巡检报告,对巡检后没有发现的隐患负有责任;每季度成立扩大安检小组对酒店的重要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10条工程部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地及时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如情况紧急的,可按“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并于事后立即报告上级。第11条工程部需在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设施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实施设备安全操作培训。第12条工程部应完善地制定各种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处理预案,以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妥善处理,协调有序,减少损失。第13条工程部各部位钥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做好钥匙交接记录。第3章用电安全管理第14条强电组各机房值班人员应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供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15条强电组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坚持遵守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时检查和记录。第16条配电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五点内容。1.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2.定期清扫变压器、开关柜,防止尘污造成短路。3.坚持进行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修线路和设备。5.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器人员下达停送电指令,严禁违章维修电器设备。第17条酒店在全部停电或部份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应在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或电屏面的显著位置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第18条一般情况下,严禁强电组人员带电作业,当紧急情况确需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与操作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服、绝缘鞋,切实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第19条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断路时,应查明原因再行恢复,当确保无明显短路痕迹时,方可试送电。第20条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第21条强电组人员不得带电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第22条强电组人员在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第23条不允许酒店内任何人在用电设备、开关箱上张贴和悬挂物品。第24条酒店内所用电气设备不能用湿布擦,更不能用水冲洗。第25条酒店内所有人员在做冲洗地板等卫生清洁工作时,不得将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及人员和因短路造成的用电设备的损坏。第26条酒店内所有人员在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电气设备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第27条使用移动设备的部门,应经常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缆线的好坏,避免设备漏电伤及人员。第28条酒店内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乱拉电线、电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超过用电负荷。第4章动火安全管理第29条动火作业的申报与审批。1.酒店工程人员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卫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2.保卫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第30条酒店工程人员和外来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必须确保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排除危险的不动火。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的不动火。第31条酒店工程人员和外来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和作业后须做好以下工作。1.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2.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火。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5.动火后,必须清理完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第32条保卫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第33条工程部应注意酒店内消防灭火设施的日常检测与保养,一旦酒店有火灾发生,应保证消防灭火设施的正常运行,并组织人员对重要设备物资予以保护和疏散工作。第5章附则第34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35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