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能计量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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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培训第三部分电能计量法律法规2计量法律、法规--体系框图法律法规规章计量法计量规章计量法实施细则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计量法规体系框图3计量法我国计量管理的根本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即1985年9月6日发布,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计量法》。自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计量法》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在我国基本建成了计量法规体系,形成以《计量法》为根本法及与其配套的若干计量行政法规、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的计量法群。4计量行政法规我国的计量有国家计量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两种。国家计量行政法规一般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起草、经国务院批准后直接发布或由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发布。在我国的计量法规中影响最大、最重要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是对《计量法》的细化,更详尽,更具有可操作性。还包括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这是我们目前进行计量检定工作的依据,以下详细介绍即八条)等等。5计量规章、技术法规计量规章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行政部门批准发布的全国性计量规章,如《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二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部门行业或专业性计量规章制度;三是各省级政府制定的规章。技术法规是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直接规定或引用包括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的内容而提供技术要求的法规。包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技术规范。6计量规章、技术法规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代号为JJG,是检定计量器具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计量技术规范为JJF,是一种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例如校准规范、通用计量计量术语及定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国家检定规程的编号规则如下:JJG×××××××××××发布顺序号发布年份规程名称7GB/T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DL/T原电力工业部标准(电力部撤销后,为电力行业标准,由国家经贸委颁发)SD/T原水利电力部标准JB/T原机械工业部标准DE/T原电子工业部标准各部门技术标准代号8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1、目的: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电能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2、电能计量装置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电能计量分类是为了据此进行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选配和现场校验周期的指定,PT二次压降测试周期的制定等。9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分类: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10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分类: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11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关于规范关口电能计量点统计口径的通知--国网营销计量[2006]21号.doc4、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a)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感应式无止逆单相电能表。b)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35kV及以上的宜采用Y/y方式接线;35kV以下的宜采用V/V方式接线。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宜采用Y0/y0方式接线。其一次侧接地方式和系统接地方式相一致。124、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c)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d)对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13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5、准确度等级: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1所示值。电能计量装置类别准确度等级有功电能表无功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Ⅰ0.2S或0.5S2.00.20.2S或0.2*)Ⅱ0.5S或0.52.00.20.2S或0.2*)Ⅲ1.02.00.50.5SⅣ2.03.00.50.5SⅤ2.0----0.5S*)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14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5、准确度等级(1)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2)为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性能,《技术管理规程》对电能表和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配置作了如下变动:在电能计量装置中广泛应用S级电流互感器(宽量限电流互感器),Ⅰ和Ⅱ类电能计量装置中应用宽负载的S级电能表。15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6、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a)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设置在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处;在发电企业上网线路、电网经营企业间的联络线路和专线供电线路的另一端应设置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b)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c)计量单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上网贸易结算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和电网经营企业之间购销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配置准确度等级相同的主副两套有功电能表16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6、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d)35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熔断器;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e)安装在用户处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35kV电压供电的用户,宜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176、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f)贸易结算用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装设电压失压计时器。未配置计量柜(箱)的,其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所有接线端子、试验端子应能实施铅封。g)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m2。h)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应在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应为0.8~1.0;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功率因数应与实际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接近。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18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6、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i)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30%。否则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以减小变比。j)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k)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19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6、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l)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安装能计量有功电量、感性和容性无功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具有最大需量计量功能的电能表;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装设复费率电能表或多功能电能表。m)带有数据通信接口的电能表,其通信规约应符合DL/T645的要求。n)具有正、反向送电的计量点应装设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量以及四象限无功电量的电能表。20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7、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故障差错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5]489号.pdf8、现场检验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III、IV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含电能表、二次回路负荷测试、二次压降测试)I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II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III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二次回路检验: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含着电压、电流二次回路负荷测试。21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9、周期轮换与抽检运行中的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一般为3-4年,暂定为5年。10、电力客户主要计量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计量方式分为:高供高计、高供低计、低供低计。对高压供电的客户,应在高压侧计量,称为高供高计;但对10千伏公用配电网供电,容量在500千伏安及以下或35千伏供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下的(此种情况一般为站用变压器),可在低压侧计量,为高供低计;由供电企业公变供电的低压客户实行低供低计。以上规定仅为原则,实际工作中,随着组合互感器的应用推广,有时容量为315kVA的客户也采用高供高计22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11、技术考核与统计(1)计量故障差错率计量故障差错率=实际发生故障差错次数/运行电能表、互感器总数*100%,计量故障差错率应不大于1%。(2)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的周期受检率与周检合格率周期受检率=实际检定数/按规定周期应检定数*100%周检合格率=实际检定合格数/实际检定数*100%周期受检率应不小于100%,周检合格率应不小于98%。(3)在用计量标准装置周期考核(复查)率周期考核率=实际考核数/到期应考核数*100%,考核率指标为100%23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11、技术考核与统计(4)运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周期受检(轮换)率与周检合格率周期轮换率=实际轮换数/按规定周期应轮换数*100%修调前检验率=修调前检验数/实际轮换会的电能表数*100%修调前检验合格率=修调前检验合格数/实际修调前检验数*100%现场检验率=实际现场检验数/按规定周期应检验数*100%实际检验合格率=实际现场检验合格数/按规定周期应检验数*100%现场检验合格率=实际现场检验合格数/实际现场检验数*100%指标:周期轮换率应达100%,现场检验率应达100%,I、II类电能表现场检验合格率应不小于98%,III类电能表现场检验合格率应不小于95%.(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周期受检率应达电能表现场检验合格率应不小于1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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