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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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府办发〔2009〕50号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各部门:《通江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九月十七日—2—通江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快速上升势头,我国本土病例持续增多,学校等人群集中单位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我县周边地区已有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防控工作面临新的严峻形势。为有序、有力、有效防控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甲型H1N1流感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甲型H1N1流感预防干预措施应用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预防性用药指南(2009年试行版)》、《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和《四川省应对甲—3—型H1N1流感流行卫生处置预案(试行)》。1.3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立足准备;(2)政府负责、部门配合;(3)依法规范、科学防控;(4)强化监测、综合治理;(5)加强宣传、社会参与;(6)快速反应、有效处置。1.4疫情分级根据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流行范围和趋势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将甲型H1N1流感划分为I级(防止传入)、II级(发生输入性病例)、III级(局部传播)、IV级(大流行)4个反应级别。1.4.1I级(防止传入)本省及其它省份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本县内未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包括输入性病例),但存在着潜在威胁。1.4.2II级(发生输入性病例)本县内发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未发生二代病例。1.4.3III级(局部传播)本县内发生甲型H1N1流感人间传播,出现二代病例。1.4.4IV级(大流行)本县内发生甲型H1N1流感人间传播,出现三代以上病例,相关联疫情波及多个乡(镇),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同时,省—4—卫生厅宣布我县为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地区。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2.1.1成立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杜光鉴同志任指挥长,应急办副主任熊文明、卫生局局长杨继松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统一使用。(3)提请县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县内已经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实施隔离措施。(4)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和可能波及范围,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后,宣布疫区范围。(5)疫区范围一经划定并宣布,可以提请县人民政府在疫区内采取如下紧急措施:①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②停工、停业、停课;③封闭可能造成甲型H1N1流感扩散的场所;④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5—(6)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甲型H1N1流感疑似患者采取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轻症患者视情况分别采取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治疗为主的防控措施。2.1.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县卫生局:负责(1)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2)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3)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的建议;(4)启动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组织实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5)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向指挥长依法建议划定疫区的范围和实施隔离措施的场所和人员,并对疫区(点)进行应急处置,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6)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技术培训与演练;(7)启动专家组和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对具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以及近期曾赴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进行登记、报告与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8)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以及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工作;(9)组织储备应急疫苗、药品、设备、器械、车辆、防护用品等;(10)组织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社区、乡(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县应急办:参与应急预案的制订,对防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6—县新闻中心:按照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经指挥长审查同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网上及各类媒体信息的发布、管理和引导,提高公众防疫和保健意识。县发改委、县经商委: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县教文局:负责(1)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对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2)督促落实学校及托幼机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3)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各级学校及托幼机构疫情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4)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紧急应对和处置疫情;(5)检查督促各级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及登记、学生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环境整治与消毒等应对疫情的措施;(6)协调解决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对疫情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7)学校及托幼机构出现暴发疫情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8)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县旅游局:负责(1)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2)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3)组织开展县内旅游景区(点)的环境整治、消毒等工作;(4)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县内旅游景区(点)以及跨区域旅游返回人员中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7—县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负责协助县卫生局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县工商局:负责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间,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的打击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因患甲型H1N1流感死亡人员遗体的消毒、火化、安葬和其它善后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区(点)环境监管及污染物处理,加强对全县河流两岸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的监管,保障水体卫生、安全。同时,负责做好医疗单位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的监督。县药监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疫苗、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管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并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县质监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应急处置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和质量监管,保障各种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县交通局:负责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8—检疫、检验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确保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县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县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监管,建立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发现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人立即向疾控机构报告。县气象局:负责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气象要素监测预测,及时分析预测温度、气压、湿度、雨量和天气的变化发展趋势。县畜牧局:负责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畜禽等动物疫情的观察、报告与处置,认真开展畜禽肉及其制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县文明办、城管办、爱卫办、环卫局: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市民广泛深入开展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县武装部、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驻通武装警察部队参与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保障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期间全县上下的通信畅通。县红十字会:负责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等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9—传普及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具体情况,向有关组织发出呼吁,向省红十字会通报相关情况,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乡(镇)人民政府:在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总责,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提供相关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调配本乡(镇)各项资源,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在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按《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在本办事处、本行政村认真落实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筹备、市场监管、污染扩散控制以及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2.2日常管理机构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全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1)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制订全县有关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的政策和措施;(3)组建与完善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预警系—10—统;(4)制订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5)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指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施应急预案;(6)依法对外发布信息。2.3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县卫生局成立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如下:(1)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应的级别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2)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3)参与制订、修订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5)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6)承担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2.4应急处置专业机构的职责2.4.1疾控机构:负责(1)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为预警提供依据;(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技术方案;(3)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采集并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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