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场安全教育记录安3-2-3教育类别:进场教育教育课时:1小时2012年11月5日单位名称湖南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主讲单位(部门)项目部(安全)主讲人贺海翔工程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一阶段安装工程受教育单位(部门)安装班组人数3人教育内容: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准上岗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操作。3、按规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拖鞋皮上班,不穿硬底鞋、高跟鞋登高上岗。4、不准攀爬脚手架、井架上下。5、无证不准进行特殊工种作业;不准酒后上岗。6、不准使用无安全防护的中、小型机械。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7、遵守“十不吊”规定,主动避让吊物。8、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一证一机一监护制度(操作证、灭火机、监护人)。9、不准擅自拆除或挪用脚手、井架、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上的附件和零部件。10、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煤气炉、煤球炉和各种电加热器。不躺在床上吸烟11、严禁在禁烟区、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材料库吸烟。12、不准玩弄消防器材。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14、不准随地大、小便,搞好环境及宿舍卫生。15、其他安全注意事项。.记录人:(签名)参加对象:(签名)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1.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2.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4.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一、新工人安全须知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6.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9.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16.看见拆下的木模、支撑要上有铁钉的要及时拔除。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19.不准在脚手架和井架内穿行。20.看到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22.严禁脚手架超载,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在脚手架上作业不系安全带。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26.高空(1)在平台、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3)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4)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第一节机电设备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第十七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第三节高空作业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四、十项安全技术措施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8.在建工程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10.施工现场的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五、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不准吊。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六、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