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壁市陆水林场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森林抚育工作是调整中、幼龄林树种组成和密度,改善林分卫生环境状况,促进林木生长,科学培育森林资源,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使森林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幼林抚育这项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13号)和《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林造[2010]311号)精神,现编制《赤壁市陆水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为基础,以《森林法》、《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为依据,以保护、利用和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为目标,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方向,通过开展中幼林抚育间伐试点,探索科学经营中幼林的技术和方法,进一步促进中幼龄林分生长,达到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构建良好的生态林业。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森林经营规划为基础,按照任务集中连片、2交通便利、便于施工、稳步推进、促进就业的原则。2、坚持森林抚育试点作业必须以林场职工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或合同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利于社会监督。3、坚持分区实施、严格控制出材的原则,科学确定抚育林分和作业方式。4、坚持科学有效、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保护好珍贵树种和幼苗幼树。三、项目区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湖北省赤壁市陆水林场位于赤壁市中南部,距市区仅有3公里,东径114°10′,北纬29°43′。隶属赤壁市林业局。2、地形地貌陆水林场为幕阜山支脉岳姑山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东至官塘东塘村,南涉原陆水水库,西连赤壁城区,北至宝塔山、尖峰山、幽南山等山脊连线交界。地势呈北高南低,形成一片全长30余华里的特有峡带形山峰,并与赤马港办事处、中伙铺镇、官塘驿镇等接壤。海拔大多在50-500米之间,最高峰南山444米,最低海波50米,山地坡度一般在20-25度之间,项目区地貌为丘陵,地势较平缓。3、气候条件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期,3年平均气温16-17℃,7月平均气温最高达29.4℃;1月平均气温最低4℃;全年≥10℃,活动积温5360.2℃;极端高温为40.7℃,极端低温为-14℃。年平均日照时数1736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1600毫米左右,多集中在春、夏两季,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年平均无霜期260天左右,平均蒸发量在1300毫米左右。相对湿度75-80%,具有雨量充沛、日照时数长、林木光合能力足、气温适宜的气候特点,为林木的良好生长创造了优越的自然条件。4、土壤条件林场成土母岩以古生代早期的沉积岩为主,大部分是石灰岩和页岩,丘陵区的成土母岩(质)主要是第四纪红色沉积物、页岩、砂页岩。土壤主要是红壤(包括棕红壤、黄红壤和红壤性土3个亚类)、黄棕壤(包括黄棕壤和黄棕壤性土2个亚类)。土层深度一般在80厘米以上,土壤较疏松、腐殖质层达1厘米以上,PH值为5.5—6.0,石砾含量15-30%。5、职工人数、就业与收入等情况陆水林场始建于1976年,正股级单位。隶属于市林业局直接领导,全场划属6个林业队,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办、综治办、支部办公室。全场现有人口303人,其中移民人口212人,占66%。现有职工138人,其中在职在岗职工22人,退休职工45人富余人员71人。陆水林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制度,2003年实行经营承包改制,4全场3500余亩竹林承包给职工经营,林场实行经营型向生态型转轨,干部、职工主要以保护资源、护林防火为职能。林场森林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收入门路少,政府投入不足,职工生活水平年均4000元左右,处于全市低点水平,交通、住房等说条件极其差。四、森林资源状况1、土地资源陆水林场土地总面积30810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1240亩,水域面积9525亩,其它土地45亩。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20835亩,灌木林地180亩,苗圃地30亩,宜林地195亩。活立木蓄积1.6万立方米,立竹85万株。森林覆盖率86%。平均郁闭度0.72、生物资源陆水林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森林植被较为丰富,种类繁多,据统计。主要用材树种有:马尾松、毛竹、杉木、樟树、槲栎、麻栎、锥栎、苦槠、化香、黄檀、香椿、臭椿、苦楝、泡桐、山合欢、枫杨等,引进树种有柳杉、池杉、国外松、水杉、喜树。主要经济树种有油茶、茶树、柿、板栗、油桐、银杏、桃、枣等。主要灌木有胡枝子、盐肤木、杜鹃、葛藤、柘树、楤木、金银花、猕猴桃、五味子等。主要药用植物有厚朴、银杏、金银花、五味子、七叶一枝花、何首乌、百合等。五、试点任务分解与进度安排51、试点任务单位赤壁市陆水林场2、抚育面积及蓄积消耗抚育面积2000亩。蓄积消耗量测算:每亩按0.5立方米预计,总消耗蓄积320立方米,出材率188.2立方米。3、抚育对象以中、幼林为主,树龄以10—15年为主要对象幼林,以及林分密度较大,通分透光不良、卫生条件较差、林木个体长势较弱的中龄林林分。陆水场幼龄林面积3450亩,其中人工林幼龄林面积1950亩,天然林幼龄林1500亩,中龄林面积8955亩,其中人工林中龄林面积495亩,天然林中龄林8460亩。因多年来无资金投入,天然次生林林相很不整齐,林木年龄差异大,树种复杂,密度分布不均,下木密集,藤灌丛生,卫生状况不良,枯死木、病害木较多,人工林因造林密度过大,郁闭度在0.8以上,乔灌混杂,亟待抚育,促进生长。4、抚育方式对幼龄林中实施透光伐,对中龄林中实施生长伐,并对竹林采取除草割灌及小径竹清理等措施。5、抚育强度按照《规程》株数强度不大于35%,蓄积强度不大于25%的要求。本次抚育设计蓄积强度控制在5%左右,株数强度控制在10%以下。66、抚育时间安排2010年11月中旬:完成外业调查,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省林业厅、财政厅审批。2010年12月中旬:完成县级作业设计,报咸宁市林业局审查、批复。2011年1月底前:根据批复的作业设计,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7、抚育效益监测点设置在宋家坡林队、葛家山林队设二个监测点,负责人李继明。在进行抚育项目工程施工时,优先安排本场职工,增加职工创收渠道。8、试点资金分解与拨付(1)资金分解。直接费用占90%,包括间伐、修枝、除草、采伐剩余物清理费用、简易作业道路修建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费用等;间接费用占10%,包括作业设计费、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费用。(2)资金拨付。直接费用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时间是在森林抚育试点实施方案经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批复后,即拨付直接费用补贴资金的40%;第二次拨付时间是在森林抚育任务全面完成后,通过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合格后,再拨付直接费用补贴资金的60%。间接费用按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所承担的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任务的大小分别按省级1.5%、市(州)7级1%、县(市、区)级7.5%的比例分配。六、抚育试点工作措施1、加强抚育组织领导成立森林抚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任组长,分管副场长任副组长,财务、生产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由生产办负责组织实施中幼林抚育工作,财务做好补贴资金分配。名单如下:组长:洪亚平陆水林场场长副组长:郑水平陆水林场副场长李继明陆水林场副场长成员:李玉德陆水林场会计徐秋良陆水林场技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2010年森林抚育试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生产办,由李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2、抚育施工设计管理本次森林抚育只能进行低强度的抚育间伐,严格按标准设计,一般抚育株数强度控制在10%以下,蓄积强度严格控制在5%以下。通过抚育促进林木生长,增强保留木抗性及透光性,改善林内卫生状况,增强和发挥林木多种有益功能,提高林木质量和单位面积产量。抚育间伐必须贯彻“以抚育为主、抚育和采伐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不得片面追求效益,必须坚持“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砍密留稀”的原则,严禁“拔大毛、防止单纯取材”。8(1)合理确定中幼林抚育方式。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对幼龄林进行透光、修枝、割灌抚育措施;对中龄林进行生长伐和卫生伐,促进林木更好生长。(2)科学编制试点中幼林抚育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做到区划合理、界限标志明显清晰、精度准确,设计成果内容详实、图表完整、数字准确、资料规范。规划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实行谁设计、谁负责制度,依法对设计进行管理。加大对抚育设计工作的重视和配合,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调查设计应根据地形、地势、立地条件、林相、树种、林龄、经营目的和要求,本着分类经营、便于作业和管理的原则,合理区划小班,全场共区划小班14个,总面积2000亩。中幼林抚育设计由我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承担,严格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1995)、《国有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试行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技术规程科学编制作业设计,报咸宁市林业局批准后实施。七、保障措施1、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抚育现场及林场办公室设立公示牌,对依法取得的采伐许可证进行公示。公示抚育单位的林权证号、抚育林分的起源、林种、树种、抚育方式、抚育强度、地点、面积、抚育蓄积量、出材量、抚育期限、批准采伐机关等内容,公示9期限不能少于7天,接受林场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2、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施工质量。陆水林场场长洪亚平为第一责任人,郑水平、李继明为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承担中幼林抚育全部责任,负责建立规范的试点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试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进行。将批准的采伐限额和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方式等作为采伐管理责任书的主要内容,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好中幼林抚育试点工作。确保抚育间伐不超限额蓄积消耗;确保按作业设计要求的面积、地块进行;确保不采伐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段的林木;确保不破坏试点区域的生态环境;确保在2011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3、加强安全施工,严禁野外用火。由陆水林场抚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跟班作业,负责对抚育试点区内的采伐木挂号、监督抚育出材、作业区质量、木材集运、更新补植造林等全程工作。控制在抚育施工过程中间伐树木的树倒方向,保护幼苗、幼树、母树、灌木和野生动物;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对采伐木进行检尺登记,记录好施工日记。加强指导检查,发现不按设计作业,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4、签订施工合同,规范操作规程。签订抚育合同,明确抚育任务(面积)、地点、范围、质量标准、竣工日期、工资费用标准、有关抚育要求,安全10规范等。开展中幼林抚育需间伐的林木,由陆水林场与市林调队做好伐区设计报告,报市林业局审批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抚育采伐范围、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进行采伐,严防滥砍乱伐行为发生。八、抚育检查验收与成效监测1、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工程完成之后,组织相关部门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工作。2、建立资源数据库,健全工程档案,保持资料完整。3、加强工程监理,抚育项目工程实行监理制度,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有效做法。聘请省林勘院或咸宁市林勘院为监理单位,对中幼林抚育工作的进度、质量、资金等实行全程监督。4、明确抚育成效监测的目标、监测类别以及站点布局等,制定相关办法或措施,提出有关要求。5、组织人员开展抚育项目生态、经济、社会等效益分析。6、在组织检查验收、监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抚育试点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