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特制定本方案。一、职业暴露(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二)数据分析表明,医护和预防保健等人员对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患者从事医疗和实验检测活动是比较安全的。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二、职业暴露的预防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下同)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阳光,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三、艾滋病病毒暴露后的预防处理(一)紧急局部处理: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再肥皂液和流动清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二)暴露后的报告及处理程序1、医护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要立即上报医院领导(具体由医院确定院内程序,注意给暴露者保密)。及时报告天山区疾控中心,组织专家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区疾控中心应当会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对其进行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不进行暴露后预防用药者,也要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时间同上。3、在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的整个处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凡涉及暴露者个人的相关资料,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四、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推荐方案: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本程序适用于轻度低危暴露。2、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本程序适用于严重暴露。鉴于医务人员暴露后的感染率很低而用药的毒、副作用很大,所以应严格掌握用药的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