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编码: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版本号:第2版第0次修改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号:2016-03-28发布2016-03-28实施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1目的为规范施工、维护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我公司人员在工作中将受到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本规范用加粗字体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2范围本指导书规定了施工、维护和服务岗位人员在施工、维护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包括外协单位以及临时雇佣人员、设备、车辆)。3职责3.1质量安全管理部是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和检查考核。3.2工程管理中心、代维管理中心负责施工及代维的生产安全管理,负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生产中贯彻实施和检查考核。3.3采购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车辆安全管理,负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贯彻实施和检查考核。3.4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办公场所及公司权属物业的安全管理,负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办公场所活动中贯彻实施和检查考核。4术语1、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通信建设工程一般涉及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安全技术交底:指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在生产作业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3、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方案。4、危险源: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5、消防通道: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等,都安有消防指示灯。6、钢架塔:指自立式高耸钢构架。7、单管塔:指单根大直径钢管和平台组成的自立式高耸钢结构,也称路灯杆。8、拉线塔:指由立柱和拉线构成的高耸钢结构。--3-目次1一般安全生产要求1.1安全管理1.2现场应急救援1.3现场安全1.4驻地安全1.5交通安全1.6现场防火1.7野外作业安全1.8用电安全1.9对监理要求2工器具和仪表2.1一般规定2.2简单工具2.3梯子和高凳2.4安全带、安全帽、脚扣2.5动力机械设备2.6手动机具2.7用电工具2.8仪表3器材储运3.1一般安全规定3.2装运杆材3.3搬运光(电)缆3.43.5搬运设备4通信线路工程4.1一般安全要求4.2架空线路4.3直埋线路4.4敷设管道光(电)缆4.5高速公路线路4.6墙壁光(电)缆4.7线路终端设备安装4.8光缆气吹法敷设4.9水底光(电)缆敷设5通信管道工程5.1一般安全要求5.2测量划线5.3土方作业5.4钢筋加工5.5模板、挡土板5.6铺管和导向钻孔5.7砖砌5.8管道试通6通信设备工程6.1一般安全要求6.2铁件加工和安装6.3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6.4设备加电测试6.5割接6.6拆除作业7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7.1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7.2上塔作业8督导及网络优化--4-8.1一般安全要求8.2网络优化9通信电源设备工程9.1布线和汇流排安装9.2发电机组的安装9.3交、直流供电系统9.4蓄电池和太阳电池9.5接地装置和防雷9.6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10综合布线工程10.1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10.2消防、防盗系统布线11其他辅助工种11.1机动车驾驶员11.2维修电工11.3水暖维修工11.4机具维修工11.5仓库保管员11.6清扫工11.7炊事员11.8保安人员11.9驻地管理员--5-1一般安全生产要求1.1安全管理1.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1.1.2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作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1.1.3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作业负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作业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1.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部门、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部门、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1.5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1.1.6作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1.1.7项目作业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包括外协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作业方法、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队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原件分公司保存(包括外协单位的交底记录原件)。1.1.8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的作业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2.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在作业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1.1.9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登高、电工、焊接等)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1.1.10作业前必须在现场召开作业安全早会,落实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作业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讲解安全技术措施。1.2现场应急救援1.2.1分公司应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编制现场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应在公司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应急救援措施应具体、周密、细致、方便操作。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配备相应资源。1.2.2作业现场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的预测和评估;2.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结构及人员职责和分工;3.现场预防措施;4.报警及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5.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作业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1.2.3作业现场应急救援1.作业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中毒、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预防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移动事故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3.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警;4.作业现场发生通信网络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6-1.3现场安全1.3.1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城镇交通繁忙、人员密集处作业时,应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1.3.2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用盖板盖好或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架设的便桥应能满足行人、车辆安全,繁华地区的便桥左右应设置围栏和明显标志。建议白天使用红色标志,晚间使用闪烁红灯,施工人员应穿反光衣。1.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2.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3.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4.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5.挖掘的坑、洞、沟处;6.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7.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作业区域两侧。1.3.3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1.3.4作业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1.3.5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作业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揭开的人(手)孔盖、吊架、立起的梯子和悬挂物;2.正在使用的绳索、滑车、紧线钳以及其他料具;3.使用着的各种机械设备:如发电机、充气机、射钉枪、起重吊车、凿孔机、抽水机、人工和机动绞盘等;4.正在放设的钢线、光(电)缆和杆根部的一切临时设施;5.点燃的喷灯、照明灯、热的焊锡、电热器具、有毒性的化工材料等。1.3.6在城镇和居民区内作业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作业。需要在夜间作业的或在禁止时间内作业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1.3.6作业现场有两个以上作业单位交叉作业时,应在建设单位指导下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作业现场实行统一管理。1.3.7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吃食物。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作业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作业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1.3.8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1.3.9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如发现身体不适合高处作业时,不得从事这一工作。1.3.10高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材料应防止稳妥,不得扔抛工具或材料。1.4驻地安全1.4.1驻地设置的工器具、器材库房,应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和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和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入库的工器具、器材,应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器材完好。1.4.2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m。作业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置安全通道。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违规使用电器。1.4.3临时宿舍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宜高出地面0.3m,面积不小于1.9×0.9m,床铺叠加层数不得超过1层,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1.4.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