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故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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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故障管理办法根据机检函[2009]142号《关于印发(机车故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及时、准确地对故障机车进行调查处理,强化机车质量,防止和减少机车故障的发生,确保运输生产的高效畅通,提高机车周转效率,特制定本办法,各车间、科室须认真执行。一、职责1.段技术科、安全科、运用科、教育科、材料科、局驻段验收室、检修车间、整备车间是行车设备的管理职能主体和落实主体,负责机车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2.机车故障的分析应坚持“三不放过”,故障范围不明不放过,定责不准不放过,防控措施制定的不当不放过。3.客运机车故障和重大恶性设备故障由机务处组织分析。但技术科要提前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故障机车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其他设备机车由段组织分析。4.机车发生故障时,技术科要迅速组织抢修,以减少对运输生产安全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5.机车设备故障后,段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安全科、运用科、教育科、材料科、检修车间、整备车间、局驻段验收室,对故障机车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和分析。完毕后技术科和安全科分别负责将机车故障分析报告和考核及责任追究报局机务处和安监室。二、故障报告1.段总值班室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总工程师、检修副段长、技术科科长。总工程师(或检修副段长)应及时组织技术、检修车间对故障机车实施应急抢修或通过“故障咨询中心”指导机车乘务员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技术科要做好调查处理工作。2.机车回段后,总工程师(或检修副段长)组织技术科、检修车间、安全科、运用科、教育科、材料科、整备车间、局驻段验收室及运用车间相关人员对故障机车进行检查、检修,并在12小时内组织分析。分析结束后2小时内技术科和安全科要将分析报告及《铁路行车设备故障处理报告表》(安监报—2)上报机务处和路局安监室。三、应急处理1.包西检修车间、临河整备车间要按照段《机车走形部故障应急抢修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救援设备、器材,组织人员定期实施演练,确保故障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出动,实施救援。2.段总值班室接到机车故障信息后,要按照段《机车故障信息报告及处理办法》中要求的程序,及时向有关段领导和车间科室汇报。以便及时对故障机车实施应急抢修。3.总工程师(或检修副段长)接到机车故障信息后,要及时组织技术、检修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减少对运输的干扰,压缩故障延时,控制机车故障升级。四、调查处理1.机车故障的调查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规程、技术标准、维修标准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实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考核。2.客运机车故障、机车走行部故障或其他恶性故障,由机务处组织调查处理;其他故障由机务段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处理、分析,组长由段长(总工程师)担任,组员包括技术科、安全科、运用科、教育科、材料科、检修车间、局驻段验收室、整备车间和运用车间人员组成。3.对客运机车故障、机车走行部故障或其他恶性故障的调查分析,机务段在机务处故障调查组到达现场前,由段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做好调查记录,待机务处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段调查组应如实汇报故障的调查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物证和调查记录等。4.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做好如下工作:(1)检查检测故障设备,查阅有关作业记录、台帐资料、管理制度、检测记录,查明故障原因。(2)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责任部门、责任者的考核处理意见。(3)在故障分析后2小时内向局机务处、安监室提交调查处理报告,上报《铁路行车设备故障处理报告表》(安监报—2)。5.调查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概况及影响范围、时间。(2)机车故障修复情况。(3)原因分析。(4)责任认定。(5)教训及措施。(6)考核处理意见。6.机车故障涉及外局或外单位两个及以上单位时,由局机务处牵头组织调查,构成一般事故的由局安监室牵头组织调查。7.属于人为破坏造成的设备故障,视情节程度查处,必要时由公安部门查处。检修车间应积极抢修,恢复设备。如因抢修不及时,升级为事故的,列检修车间责任。五、机车故障责任认定1.机车故障分为责任故障和非责任故障,发生机车故障要件件分析、定责。机车故障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导致的机车故障列检修或整备责任。3.机车质量不良造成的机车故障,属设计、制造、采购、检修、验收等部门责任的,定相关部门责任,未按规定采用行政许可、强制认证,定点厂生产的产品,或采购不合格、不达标的产品,造成机车故障时,定采购责任。4.机车故障发生后,对隐瞒不报或查不清原因的,定隐瞒部门的责任,协同隐瞒的部门追究同等责任。5.因作业人员违章违纪或养护维修质量不良等,造成监测、检测设备系统故障或漏检漏传信息,定相关部门责任。6.定他局、外单位责任的机车故障,要填写《外转行车设备故障通知书》(见附件),与调查分析报告一起上报机务处和局安监室。7.租(借)用到其他单位的机车发生故障,定租(借)用单位责任,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办理。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机车故障,经机务处或公安部门查明,确系破坏原因造成的机车故障,定非责任故障;但因未按照相关的防范措施执行,致使人为破坏造成的机车故障,定相关部门责任。9.机车故障升级为铁路交通事故时,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30号)有关规定办理。10.机车故障的考核内容:(1)机车故障定责段相关部门责任的,按件进行考核。(2)月、季、年机车故障超标时,按段有关规定进行考核。(3)对隐瞒故障原因、推脱责任的部门,要加倍考核。11.机车故障的考核由技术科在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上汇报,会议形成考核决议,由安全科以文件的形式公布。12.机车故障的考核结果应与责任部门的奖金分配和责任人员的收入挂钩,并作为安全评估、评先的条件。六、整改措施及要求1.故障机车部件在各修程中的范围、工艺标准存在问题的,技术科应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强。检修车间应严格执行、重点落实,质检、技术人员及专业工程师应加强该部位的工艺写实。2.按照故障的类型(分为惯性、多发、季节、冷门)和故障反映出的质量或管理问题。提出本部门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措施,落实的责任部门,并建立和填写各项整改记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技术科。3.技术科应对机车故障情况进行汇总,将各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纳入“220”检查的范围。4.检修车间应建立机车故障登记台帐,进行重点跟踪,利用机车入库整备时间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小辅修时进行专项检查,中修时进行重点检查。5.技术科将机车故障统计表交于安全科,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抽查落实。6.技术科下发的《机车故障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期限截止至该机车的下一次修程,在进行下一次修程前,检修车间应将整改通知书反馈技术科,由技术科根据具体的整改情况指导本次修程。7.技术科通知故障机车检查时间后,各部门不得无故迟到,迟到5分钟按丙类问题考核,迟到15分钟按乙类问题考核。15分钟后不到者,不再等待,按缺席处理,其它部门开始看车。七、考核程序及要求1.发生机车故障后,技术科必须做好机车故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召开机车故障分析会,找准机车故障原因,明确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2.技术科在机车故障分析会结束后2小时内,将机车故障分析报告和责任人员考核通报情况,及时上报机务处及安全科。3.安全科根据“包机段[2010]18号”文件考核标准填发考核通报,分别交由劳人科、工会、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存档备查一份。4.劳人科核实考核通知书后,填发考核通知书或人事命令,送达财务科执行。5.考核标准按“包机段[2010]18号”文件考核标准执行。6.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做到中修考核严于小辅修考核、小辅修考核严于整备考核、整备考核严于故障应急处理考核,切实形成逐级负责、分层管理、严控源头。7.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机破考核基础台帐和相关资料,规范机车故障考核程序,定期核查落实。8.段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车间部门的考核落实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报请段领导从严考核处理。八、台帐管理1.按照专业管理、系统负责的原则,技术科负责日常机车故障的统计和分析报告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机车故障的统计、分析、总结、报告,规范机车故障管理。2.机车故障资料包括:行车设备故障登记簿、行车设备故障分析记录簿、安监报—1、行车设备故障有关调查取证材料(含现场调查取证材料、图片、录像等)、行车设备故障处理报告表、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报告、外传行车设备故障通知书等。3.机车故障统计范围执行《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第九章规定的设备故障和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设备故障。4.技术科应将安监报—1及与机车故障分析的有关资料装订成册,按部统一制定的《行车设备故障登记簿》、《行车设备故障分析记录簿》内容及格式,详细记载机车故障发生的经过、原因及处理等情况,长期保存,并做好月度质量分析工作,其中应包含机车故障件数和中断行车时间的分析。九、统计上报1.机车故障统计上报应坚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技术科要在故障分析会后2小时内,将故障调查处理及定责情况上报机务处。每周一上午将前一周的机车故障情况上报段长、总工程师。2.技术科对机车故障的定责、处理及质量分析情况,于月、季、年末的5日内,上报机务处。十、具体要求1.技术科要根据本办法,组织做好故障的调查处理及质量分析,强化机车故障质量隐患的超前防范和过程控制,对典型故障分析不过夜,对未构成机车故障的,机车回段后,要比照故障故障进行分析、定责,并严格进行考核。2.安全科要加强排查,确保机车故障防范措施的落实。3.技术科每月要对机车故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深入查找检查、监测、维修、验收、故障处理各环节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并督导有效落实。4.段安全生产分析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将机车故障分析情况纳入会议主题,充分及时的分析倾向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5.安全科要每月对机车故障进行一次通报,典型故障要及时通报,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6.教育科要加强组织机车故障案例的学习教育,保证全体干部职工准确了解机车故障发生的经过、原因,及时掌握相关的防范信息,防止同类故障的发生。8.要加大故障的考核力度,严格追究作业人员、质检人员、验收人员、技术人员的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附件1:包头西机务段机车故障分析、定责规定根据《包头西机务段机车故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及质量责任包保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机车故障分析、定责工作,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和“分级管理,分类分析,分层预防”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分析管理:1.故障机车回段后12小时内召开分析会,分析工作由段总工程师负责主持(遇总工程师不在故障机车属地时,由本地检修副段长主持),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分析,必须报请机务处主管副处长同意。2.机车故障分析实行分级分析。客运机车故障、其它机车火灾、逆电、飞车、走行部部件脱落、基础制动装置引发的机车故障、专特运机车故障需报机务处处长(或副处长)主持分析。上述以外的机车故障由段总工程师(或各检修副段长)主持分析。二、分析程序1.信息沟通1.1机车运行中发生故障后,乘务员及时、真实的将机车故障现象上报车间,并如实填写行车运行日志。退勤后及时书写经过,并将经过传真至所属运用车间,由运用车间传真至调度室。1.2调度室接到机车故障经过后,将经过传真至总值班室和技术科。总值班室传真电话:0472-2231263(24小时值班电话),技术科传真电话:0472-2231773(该电话为自动传真机)。1.3机车发生故障后,由总值班室通知运用科、技术科、整备车间、检修车间以及其它部位值班人员。1.4当故障机车入库时,整备车间外勤值班员通知技术科,由技术科通知局驻段验收室、教育科、安全科、运用科、材料科、整备车间、检修车间统一时间看车。1.5乘务员所属车间由安全科、运用科通知。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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