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本项累计最高分经营规模企业考核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1.2亿元以上得基础分6分;建筑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幅度达全省当年均值的加2分,高出全市平均值每十个百分点加1分。20经济效益企业考核年度上缴税收3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6分,税收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企业经营亏损的本项不得分。20安全管理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考核年度未发生过一般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得基础分6分(企业工程工程结算收入超过8亿元的考核年度发生一起一般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可得基础分6分)。企业通过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考核年度,安全管理方面受部级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施工工程被评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3分,被评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2分,被评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质量管理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考核年度竣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且未发生一起(含)以上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得基础分6分;施工的工程考核年度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加3分,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加2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加2分;考核年度QC小组获市级以上奖的加1分;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市场行为考核年度未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受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基础管理企业锐意改革,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创新,注重打造“徽匠”品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得基础分6分;企业已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加3分;企业大门、会议室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3分,建筑工地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2分,工人工作服、安全帽上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1分。10科技进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创新,制定了企业科技进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企业及职工获一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加3分;获一项国家专利的加2分;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施工工程被列入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3分,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2分,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1分;企业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加3分,获得省级工法的加2分。没有企业工艺标准的扣2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外向输出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省外工程结算收入每一千万元得1分。10注:考核指标中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不可以参加评选。2专业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本项累计最高分经营规模企业考核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2千万元以上得基础分6分;建筑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幅度达全省平均值的加2分,高出全市平均值每十个百分点加1分。20经济效益企业年上缴税收8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6分,税收每增加20万元加1分;企业经营亏损的本项不得分。20安全管理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考核年度未发生过一般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得基础分6分。企业通过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考核年度,安全管理方面受部级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施工或参建的工程被评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加3分,被评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2分,被评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质量管理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施工或参建的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加3分,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加2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加1分企业经常开展QC小组活动,并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加1分;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市场行为考核年度未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受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基础管理企业锐意改革,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创新,注重打造“徽匠”品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得基础分6分;企业已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加3分;企业大门、会议室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3分,建筑工地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2分,工人工作服、安全帽上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1分。10科技进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创新,制定了企业科技进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企业及职工获一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加3分;获一项国家专利的加2分;施工工程被列入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3分,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2分,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加1分;企业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加3分,获得省级工法的加2分,正常开展企业工法评审的加1分;没有企业工艺标准的扣2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外向输出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省外工程结算收入达500万元得2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10注:考核指标中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不可以参加评选。3劳务分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本项累计最高分经营规模企业建筑劳务人数达3000人以上得基础分10分;每增加500人,增加1分,至满分。20经济效益企业考核年度劳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6分;企业考核年度劳务收入每增加500万元,增加1分,至满分。20安全管理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考核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参建的工程被评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加3分,被评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2分,被评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加1分。有扰民施工投诉扣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质量管理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得基础分6分;考核年度参建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加3分,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加2分,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市场行为考核年度未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得基础分6分;无劳务工资支付投诉的加2分;考核年度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受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行业协会表彰的加1分。10(多项不累计,多级不累加)基础管理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注重打造“徽匠”品牌的可得基础分6分;建立了劳务管理资料档案加1分,管理资料完善齐全的加2分,无管理档案的扣2分;建立农民工工资卡的加2分。有电脑、传真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辅助管理的加1分。企业大门、会议室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3分,建筑工地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2分,工人工作服、安全帽上制作、悬挂或印制“徽匠”徽标的加1分。10用工情况企业与技能岗位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达到90%以上,得基础分6分;职工技能岗位持证率达60%加1分,每增加10%,加1分,每减少10%,扣1分。10外向输出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在省外年劳务收入达800万元以上的可得基础分6分;市外建筑劳务收入每增加500万元,加1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