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公司各级责任制度《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安[2008]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法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我司安全管理,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和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经济建设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制。第二章公司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政令、法规和标准,做到“五同时”。第五条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和管理权限内,领导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的措施。第六条经理(含建设公司经理、工程公司经理或厂长,以下同)的职责: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带领本单位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四、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六、及时、如实向上报告安全事故,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七、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决策,组织施工。八、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九、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十、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配备责任心强、具备专业素质的安全干部,并按职能行使原则给予支持,并保持机构人员相对稳定。第七条生产副经理职责:一、协助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二、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督促检查施工管理部门和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四、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五、按权限组织调整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六、根据管辖范围生产(作业)环境特点,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八条经营、设备主管经理职责2一、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营,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二、在审批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措施的内容。工程预算必须有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项目。三、对全司设备,大宗周转的材料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四、负责组织和审批全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不予审批。五、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部门(处)安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第九条行政、福利(武保)主管副经理职责:一、负责审批公司行政、福利方面的有关生产、生活安全保证措施计划,负责审批全司治安保卫,职业卫生工作及消防安全计划,并保证实施。二、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三、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负责分管处室(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加以指导。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一、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全面负责。二、在组织技术攻关,施工生产工程中,根据上级部门颁布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三、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四、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五、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提出改进措施。六、负责分管部门、处(科)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其进行指导。第十一条总会计师的职责一、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二、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面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三、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审定有关为实现安全生产所采取奖励、激励措施;对为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办法实施予以支持。第十二条总经济的职责一、按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二、在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第十三条施工队长(含项目经理、栋号工程负责人、车间主任)的职责一、对所领导的施工队(含工程项目、栋号、车间)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安全指令,不违章指挥。三、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措施费的有效实施。四、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项目、栋号要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监督,并建立现场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台帐。六、对施工项目,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还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并报上级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并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七、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控制噪声,振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做3好现场文明施工。八、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第十四条汽车队长(含小车班长)职责一、对所领导的车队(班)的交通安全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上级安全指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三、定期组织对本车队(班)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制度化。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状态良好。四、负责做好车辆的日常例检,实行“二检制”:出车前和收车后的检查,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五、负责对车车队(班)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所属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开展安全学习,每月驾驶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六、做好车队(班)库房的防火安全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由于管理原因所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负责。七、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告交通管理和上级部门,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协助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五条班(组)长的职责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二、开好班前会,对全班(组)人员进行当班岗位注意事项教育,使之做到“三不伤害”。三、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四、发生伤亡事故要极积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管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规程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制度落实。第十七条企业管理办的职责一、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机构专职人员定编,按企管办权限,对因机构不健全,安全机构人员配备不足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二、在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时,把安全生产工作正绩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三、在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各类人员(部门)责任制和企业管理制度或标准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第十八条施工技术处(科)的职责一、在审查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所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二、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临时用电、模板工程、深基坑、高层建筑的外架,起重设备的装拆,在型构配件吊装及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大型封闭容器的内部焊接施工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上级审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三、在编制施工(生产)进度计划时,必须考虑安全条件,遵循施工(生产)程序,做到均衡生产和文明施工。四、在检查施工进度时,要会同安全部门同时检查安全施工情况和落实贯彻安全(生产)标准情况,抓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并督促现场隐患的及时整改。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安全要求,对施工现场总平面,现场的临时设施,主体安全防护和水、电、道路进行规划和管理,要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4第十九条经营预算处(科)的职责一、在对内、对外签定经济承包责任制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卫生内容,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甲、乙双方同一区域交叉作业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责任和应采纳的安全措施。二、在进行工程施工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施工作业不安全因素,特殊工程还必须做出专项施工安全措施预算。三、按照安全标准的要求,充分考虑通道、临边、洞口、文明施工、主体防护和封闭管理,提出措施费用。第二十条投招标管理中心的职责一、按照现行国家安全法规、标准,确保所编审招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施工安全标准的要求。二、对于特殊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要充分考虑工程特点、条件。提出确保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三、在协助组织自营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必须确保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安全。四、正确使用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资料信息,并做好与安全部门的横向互通工作。第二十一条财务处(科)的职责一、按照上级的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纳入企业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监督管理使用。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二、按标准、保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等费用的开支,并实行财务监督。三、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第二十二条劳动人事处(科)的职责一、合理组织劳动力、贯彻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二、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教育,考核内容。三、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四、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五、会同安全、工会、卫生部门做好工伤职工的安置工作。六、负责办理工伤职工(或工伤保险范围内的职工)的待遇申报等级签定及复查,并将等级签定结果复印一份到安全管理部门备查。第二十三条材料供应部门(科)的职责一、负责企业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的编制、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设施材料要保证质量,供应及时。对由于供应不合格发生的事故负责。二、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危险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第二十四条物设处(科)的职责一、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中,有关机械部份的汇总,定货和供应工作,对因出库设备质量规格不合要求而造成的设备伤亡事故负责。二、负责制定本企业各种施工(生产)机械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定,对购进的各种施工(生产)和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限位、保险装置,并齐全有效。三、负责对起重、提升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经检验合格方准使用。对出租(或租赁)的起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安装使用前会同租赁各方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使用。四、组织做好对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按照使用年限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五、会同安全部门对设备事故因起的伤亡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处理。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第二十五宣传教育处(科)的职责一、制定的职工教育计划,应将安全卫生技术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内容,负责组织对职5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二、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岗位培训。三、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四、配合安全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宣传鼓励工作。五、及时报导安全生产的先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