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书班级:造价1103学号:20114450089姓名:何佑森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aaa123456789__1、观音行政村的夹河村住宅楼,已由观音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2.9万平方米,第二标段8.9万平方米,第三标段4.5万平方米,预计造价9000万,公开招标,框架剪力墙结构,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由鸿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且资金已到位20%可开工。2.2工程建设地点为观音三中旁;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工期15月;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夹河村住宅楼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5、投标申请人可从观音城区指挥部办公室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7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夹河村住宅楼一段(二.三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4年5月2日上午九时以前送至观音城区指挥部办公室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4年5月2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人:鸿友建筑公司观音分公司办公地址:观音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邮政编码:__442600_联系电话:6551465传真:_0719-6135132_联系人:张丽招标代理机构:十堰市协众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地址:郧西县香口中学旁邮政编码:442600联系电话6551324传真:0719-6132540联系人:谢露日期: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