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8、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2、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3、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4、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3、各科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二)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向办公室领导提出申请。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五、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及演练。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