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科学规范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水平内容提要※公文概述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概述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三、公文文种介绍四、行文规则五、公文常见错误(另见例子)六、公文拟制七、公文审核八、公文处理有关注意事项九、有关公文格式范本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概述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该《条例》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宣告结束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退(一)制定《条例》的目的《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二)《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三)党政机关公文的定义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参考:行政机关公文的定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对行政机关公文作如下定义: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四)公文处理工作的定义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五)公文处理工作的原则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考: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把公文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个部分,共18个要素。“眉首”——共6个要素: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主体”——共8个要素:公文标题、公文抬头(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版记”——共4个部分: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三、公文文种介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公文的种类主要有:(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七)意见(八)通知(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参考、行政机关公文文种(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二)决定(三)公告(四)通告(五)通知(六)通报(七)议案(八)报告(九)请示(十)批复(十一)意见(十二)函(十三)会议纪要文种方面的比较《条例》在保留《办法》原有的13个文种的基础上(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增加了原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决议”和“公报”2个文种。党政机关公文公文的种类主要有:(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七)意见(八)通知(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以上所讲内容不对之处,请大家不吝批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