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交易所)短期融资券交易商协会企业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发改委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金融企业银监会、人民银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定向工具…项目收益债券企业证监会IPO再融资商业银行银行贷款信托机构信托产品私募股权融资间接融资产品直接融资产品公司债券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类。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间接融资则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信托融资等。企业主要融资渠道股权融资、银行贷款与债券融资比股权融资银行贷款•以股利的方式进行支付,和公司的经营业绩密切相关•依据贷款合同约定,进行还本付息融资成本偿还方式对资本结构的影响发行规模债券融资•依据债券条款的规定,进行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股权稀释,降低大股东控制能力•非公开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发行前股本20%•不超过企业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充分利用外部资金增加盈利,增加企业负债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有一系列的限制•依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中长期贷款必须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包括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融资成本较高•利息支出和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融资成本较低•主要是利息支出,融资成本较低•充分利用外部资金来增加盈利,增加企业负债率•增加中长期融资,改善债务结构•公募:不超过企业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私募:无限制主要融资方式股权类债券类公开增发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增发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债务融资工具(PPN)其他债券品种优点缺点增发面向全部投资者公开增发,投资者范围较大,并且无锁定期限制,通常能够获得较大规模融资定价机制不能很好地反映公司基本面的状况,而与发行日前后的市场环境有很大的关系监管趋严,面临较大的发行风险,必须选择适当的发行窗口非公开发行定价底线是前二十个交易均价与前一日均价孰低者的90%,较公开增发发行风险较小投资者数量有限,发行规模受20%比例限制,难以实现大规模融资由于锁定期限制,投资者要求发行价格有更高的折扣,存在一定发行风险配股没有发行价格约束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操作简单,审批快捷,发行风险较小融资规模受30%比例的限制控股股东需对认购比例作出承诺采用代销方式并引入发行失败机制股权融资对比公开增发定向(非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对象向市场公开发行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定向发行创业板不超过5名向市场公开发行原股东认购必须超过70%盈利要求在配股的基础上,增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无明确规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年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利润分配要求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无明确规定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无特别规定,但为保证发行成功,较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折扣锁定期无明确规定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无明确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必须有明确的募集资金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融资规模对发行股数无明确规定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不超过股本总额20%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配售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股权融资主要规定债券市场的监管债券产品监管机构企业债(包括项目收益债)发改委公司债(目前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中小私募债、并购债、可交换债、可转债等都已合并入公司债)证监会(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票、短券、PPN等)(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信贷资产证券化人民银行、银监会金融债国内债券品种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目前,我国信用债市场处于分割监管的格局:主要债券品种债券产品发行主体主管部门发行管理融资速度融资成本融资规模资金使用期限企业债券(包括项目债、专项债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国家发改委核准制较快低于银行贷款0.5-1.0个百分点累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一般在5-10年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并购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公司制法人中国证监会注册制非常快低于银行贷款0.5-1.5个百分点公募:累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私募:根据具体品种、发行方式等因素决定。一般在3-8年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制快低于银行贷款0.5-1.0个百分点累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注册制快低于银行贷款0.5-1.0个百分点累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一般在3-5年PPN注册制快低于银行贷款0.2-0.5个百分点无限制一般在3-5年资产支持证券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国证监会等核准制慢介于企业债和银行贷款之间无规模限制一般5年以内企业债•非上市公司、企业发行人•国家发改委主管部门•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比相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低0.5-1.0个百分点左右融资成本•一般5-10年,不可分期发行发行期限•评级:实行跟踪评级制度,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至少每年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担保:无强制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评级担保•申请材料制作阶段:包括报表审计、信用评级报告以及发行材料等,历时1-3个月•申请材料核准阶段:将材料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并由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会签,历时3-5个月•发行准备与发行阶段:包括债券推介、信息披露以及债券上市,历时2周左右发行流程企业债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国家发改委审核。企业债始发于1983年,主要由产业债和平台债构成。3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产业债与城投债分类审批国家发改委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为公益性或准公益性作为产业债和城投债划分标准,分类核查予以审批。目前,发改委大力支持产业债和保障房项目债,审批较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收购股权的,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最新政策)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40%;(最新政策)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无比例限制。融资平台类债券对发行人的特别要求发债的资产具有盈利性;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必须来自自身收益;不得使用模拟报表;县级市及以下的融资平台只有百强县才能发行城投债;国家发改委要求新报的债券不能在银监会的城投名单内,以控制发行债券企业的资质;募投项目为保障房,发行人需提供土地储备明细表和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可以由同级住建部门出具。145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最近三年持续盈利,且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净资产及盈利要求募集资金用途企业债:发行条件2交易所流通要求发行人的债项评级不低于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债券特指以在境内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在境内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为发债主体发行的,以特定收益为偿债来源,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项目收益债券是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无论利息的支付或是本金的偿还均只能来自投资项目自身的收益,比如棚改、垃圾处理、电力、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收费公路、城铁、机场和景点门票的收费等有稳定现金流入的项目。项目收益债券的定义审批发行管理部门:国家发改委负责发行审批,人民银行为会签单位。发行管理方式:核准制。发行方式:公开或非公开定向发行(建议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可以项目公司为发行主体,也可以设专户封闭运行,是一种非公司负债型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收入进入专户,专门用于支持债券的偿还。项目收益债券的实质项目收益债:发行管理发行管理方式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方可发行;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即可发行。申报方式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央企业或其控股的项目公司的,项目收益债券发行申请直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实施主体为地方企业或其控股的项目公司的,项目收益债券发行申请经其所在省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预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材料报送申请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需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说明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收益和现金流覆盖债券本息资金专项意见账户监管协议差额补偿协议项目实施主体和差额补偿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征信报告有关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项目收益债:发行管理(续)分期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可申请一次核准或注册,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度分期发行,但应自核准或注册起两年内发行完毕,超过两年的未发行额度即作废。承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应由有资质的承销机构进行承销。期限要求项目收益债券的存续期不得超过募投项目运营周期;还本付息资金安排应与项目收益实现相匹配。债券形式项目收益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并在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托管;在项目收益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收益债券不得转托管。流动性安排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发行后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仅限于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单次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项目收益债券的交易结构以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融资主体为发行人,用于偿付债券本息的特定收益交予托管银行进行专户管理,采用信托关系将特定收益与发行人、托管银行等相关当事人的资产相独立,除特定收益主要作为偿债来源外,发行人自身、担保机构等也可为债券偿付提供支持。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投资者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运营成本托管银行还本付息项目收入归集账户监管运营收入归集偿债账户发行人设立增信主体差额补足、担保等基础项目资产运用托管银行托管银行监管监管偿债资金归集支出项下资产公司债券7.4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证监会近年来决心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提倡简政放权、让市场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监管思路,公司债券的审核规则发生了较大变化,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债券品种。公司债券以证监会审核要求为基础,以交易所市场为上市场所,主要由交易所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所市场以其高质押回购效率、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等特点,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有所区别,成为我国第二大的债券市场。新公司债券通过对非上市公司放开、增设私募债券、增加交易场所、减少审批流程等一系列改革,成为目前债券市场中最大变革,成为市场热点。新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存量公司债券的简析公众发行公司债券(大公募)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小公募)私募类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发行迎来政策机遇单独成立债券部公司债券审核人员不受股权审核理念和要求的影响。缩短核准周期取消保荐制、发审委制度。在申报材料正式受理之日起次日,启动实际审核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快速受理、处理、出文,预计受理后1个月左右可出具批文。简化核准环节和流程对只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简化核准程序。对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采取发行后向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机制。对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设置盈利、净资产规模、资信评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