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导意见应对气候变化是电力行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是电力行业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行业智慧,形成行业共识,开展行业行动,引导电力企业践行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做出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促进电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安全发展、经济发展、清洁发展、高效发展,现就推进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提出了2020年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目标和一系列重大措施,并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二)电力行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增加碳汇,其中,减少能源生产、转换、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是重大措施之一。电力行业在能源转换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0%,是二氧化碳减排的关键部门之一。同时,电力行业也是实现全社会、各行各业减排的重要桥梁。通过电力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和建设应用智能电力系统,可以在转变电力发展方式的同时,促进工业和民用领域加快应用低碳技术和全社会节能减排。(三)电力行业必须在发展中解决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得到长足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但同发达国家人均装机水平和人均发电量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电力需求快速增长,保障电力充足、安全、稳定供应是电力行业的首要职责,发展仍然是我国电力行业的首要任务,必须在发展的前提下和发展的过程中解决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四)电力行业面临温室气体减排的巨大挑战。一方面,我国“富煤、缺油、乏气”的资源禀赋条件决定了一次能源构成中以煤为主的状况将长期存在,以煤电为主的格局难以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面,我国的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多处于边远地区,需要走集中开发、规模外送、大范围消纳和因地制宜、分阶段开发、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对电网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时,由于我国煤电机组供电煤耗和电网线损率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节能减排空间逐步缩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空间有限。面对严峻挑战,电力行业必须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共同应对,在全行业的平台上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五)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是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任务。一是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先开发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核电;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二是要优化发展煤电。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坚持输煤输电并举。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统一规划高参数、环保型机组和符合国家政策的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煤电绿色开发,大力推行洁净煤发电技术。三是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加快特高压交直流后续工程建设,构建坚强主网架,促进大型能源基地集约化开发和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推动电源与电网、电源基地与输电通道、各电压等级电网、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协调发展。依靠现代信息、通信和控制技术,加快建设智能电网,适应未来可持续发展要求。四是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能源效率。优化机组和电网运行方式,推行节能发电调度,开展发电权交易,重视调峰电源建设;继续推进“上大压小”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技术改造,广泛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持续提高机组的能源利用水平。五是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安全、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和提高能效的各种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最优化。二、积极应对,有序行动(六)电力行业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已经开始全面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力行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全面、有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系统研究和能力建设,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探索建立行业组织和电力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体系和行动方案,为实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而努力。(七)坚持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的原则。应对气候变化是国家战略,要立足国家需求,顾全大局,在政府部门领导和指导下,依法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也是电力行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对行业和企业影响巨大,必须统一认识,共同行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电力行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强大合力。(八)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的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超前谋划。在规划的指导下,统一组织,综合协调、策划和实施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九)坚持科技创新、标准引导的原则。科技创新是实现低碳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全面推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同时,建立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通过标准的规范和引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低水平技术的重复使用。(十)坚持示范先行、政策推动的原则。重大碳减排技术的应用,必须坚持示范先行。通过示范,认真总结经验,全面评估安全、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同时,要积极研究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有序推进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应用。三、建立机制,提高能力(十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开发机制、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宣传与培训机制。1、依托行业现有统计平台和体系,建设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网络,建立电力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库。2、依托行业现有节能环保工作体系及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部门和研究机构,组织开展电力行业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及控制战略研究,开展行业宣传与培训等。研究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现状、控制能力、控制空间,研究提出中长期控制目标和技术路线,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和碳金融体系的建立原则和路径。3、依托行业标准管理平台和体系,组织制定二氧化碳减排技术标准体系,规范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统计和考核方法。4、依托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信息交流和项目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金资助。(十二)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力度,显著提升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统一规划下,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作用,积极促进企业和科研机构引进先进成熟的、适合国情的低碳发电技术和二氧化碳减排技术。推进组建国家级电力二氧化碳控制研发(实验)中心,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并推动工程应用。(十三)发挥行业协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参与法规制定、反映企业诉求、提出行业建议。针对影响和制约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的技术政策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积极反映电力行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可承受能力,为国家制定电力行业温室气体约束性指标及其它宏观决策,提出代表全电力行业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反映电力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合理诉求,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十四)成立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和有代表性的企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重大措施及相关工作计划;研究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自律性机制建设;在政府指导下,协调电力行业参与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审议电力行业发布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报告、信息等。(十五)成立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在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提出电力行业拟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的政策建议以及电力行业内部的重大措施和行动建议,指导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六)电力企业应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组织体系建设。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扎实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作,使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十七)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经费保障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工作,应有专门的工作经费,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根据工作目标、任务需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经费的使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