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阳景苑地下商城弱电系统合同书甲方:乙方:签约时间:2015年月日2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平阳景苑地下商城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一、工程名称:平阳景苑地下商城弱电系统二、工程地点:太原市三、工程范围: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网络设备调试四、工程金额: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如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增减部分按实际发生计取费用,计算标准按本合同附件提供的预算单价执行。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30%预付款,金额为:2、自设备安装到整个系统的90%,甲方应将顶账房屋的相关手续过户到乙方。3、剩余所有款项在验收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六、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按甲方工程进度,合同签定之日起计到月日施工结束,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顺延。七、甲方的职责1.遵守本合同的付款方式。2.甲方需派相关人员协助工程技术督导。在施工配合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配合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技术要求协调施工方案的实施。33.负责制定乙方工程与整个工程及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乙方顺利实施工程提供良好的工程条件。4.为乙方进场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等便利条件。5.监督检查施工进度与质量,进行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6.负责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八、乙方职责1、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甲方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3、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任何损坏及时修复,因检查不合格出现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5、必须服从甲方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6、乙方应履行总包合同约定并与项目作业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7、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8、甲方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乙方有权利处置与系统相关的材料及设备,并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九、安全与质量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与质量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3、因甲方各种原因而导致施工工程验收出现任何状况,与乙方无关,且甲方不应以此为理由拖欠合同款。十、材料、设备供应1、乙方自备全部施工机具和设备。2、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因使用损坏或材料浪费,乙方应双倍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一、工程验收及保修41、工程验收;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由甲方安排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系统验收报告,若甲方接到乙方验收报告七日内不安排组织验收,则视为认可乙方工程验收合格。2、工程保修a、该工程免费保修期年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1日内到场维修,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b、免费保修期过后,如发生网络硬件设备意外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在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的情况下向业主提供维修服务。十二、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1.工程质量按山西省和太原市相关质量验收标准施工,由甲方验收为准。2.乙方在安装施工中需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十三、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导致工程延误,则工程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认可。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工的责任。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胜诉方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等)由败诉方承担。2、如甲方不如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乙方将在所在地法院起诉;如因甲方不如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并约定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全部合同条款履行完毕自动失效;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变更需双方签订补充协义方可生效,否则视为违约。4.如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方应承担5‰的违约金。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代表: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