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为指导和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确保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1年《寺庄乡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二、考核原则(一考核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三坚持遵循医疗卫生发展规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四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乡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主要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件《寺庄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四、考核方法和程序(一按照《寺庄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内容进行考核。(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尚坤卫生院院长副组长:常佳英卫生院副院长艾建辉卫生院副院长王海涛卫生院副院长成员:陈国权卫生院总会计兼办公室主任赵晓晓卫生院妇产科医师王社想卫生院公卫组组长闫灼卫生院护士长赵军卫生院药剂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公共卫生小组办公室。(三寺庄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以经常性和半年、年终考核为主,按照《寺庄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经常性考核主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进行;半年、年终考核以实地检查为主,每年两次,采取听取个人述职、查资料、访现场的方法,半年、年终考核分别于每年7月和12月份进行。(四乡卫生院于每次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布,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卫生院提出复核申请,卫生院将按规定组织复核。五、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一考核依据《寺庄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60-70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乡村医生考核等次及补助标准:90分以上(不含90分,人均补助1.8元;70~90分,人均补助1.5元;70分以下不予补助。注:补助经费分2次进行。(二我院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组织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进行复查,并随机抽查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三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发放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发放补助。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考核补助经费并给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六、实施与管理(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明确工作目标,组织要严谨、纪律要严格、工作要细致,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寺庄乡卫生院201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