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旧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主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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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旧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主要差异企业会计准则(ASBE)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详细资料见于第三类别)第三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五号生物资产第七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八号资产减值第十号企业年金基金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十四号收入第十六号政府补助第二十二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四号套期保值第三十三号合并财务报表(详细资料见于第三类别)第三十七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一类别:公允价值得到限制性的谨慎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投资性房地产ASBE3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新准则规定企业能够取得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确认条件的便可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范围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除了新准则规定的以外,IAS40还包括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经营租赁下持有的房地产权益等。土地使用权在IAS40下,企业可选择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但选择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必须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而根据新准则,企业则可选择对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按成本核算。IAS40投资性房地产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号:生物资产计量模式不同新准则中的生物资产准则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除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外,一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规定,企业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即使后来无法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也应继续使用公允价值,直至处置该生物资产。分类不同新准则充分考虑中国公益性生物资产数量较多,国有农场等的实际情况,将生物资产分为三大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国际报告准则则将生物资产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同时,按生物资产的成长特性又划分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与跌价准备的处理有差异新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年终时对生产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ASBE5生物资产这是新增的报表专案,企业应使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除非有证据表明可以持续可靠地取得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否则应使用成本模式来计量生物资产;如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的取得则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如果使用成本模式,新准则正式确认了目前实务的处理并提供更多有关如何核算不同类型生物资产的指引。如果使用成本模式,消耗性生物资产(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公益性生物资产(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IAS41农业等原因导致其生产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且一经计提不能转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按公允价值减去估计销售成本进行生物资产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得益或损失,以及因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后的余额变动产生的得益或损失,应包括在当期的损益中。如果公允价值无法计靠计量,生物资产应按照其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计量。披露内容不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比新准则更宽泛,例如要求企业对所有权受到限制的生物资产的账面金额及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况,以及作为负债担保被抵押的生物资产的账面金额;因开发或购买生物资产而承担的义务;及与农业活动相关的财务风险的管理战略等进行披露。政府补助事项中在要求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政府补助的性质与范围;与政府补助相关联的未履行条件和其他或有项目;以及预计政府补助水平的重大减少进行披露。这些是新准则中不作要求的项目。但要求披露生物资产期末公允价值总额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ASBE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要求符合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价,而不能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则需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但不管以何种基础计量,不核算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的确认,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IAS16不动资、厂场和设备IAS38无形资产新准则强调非货币性交易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才能以公允价值计量否则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两个条件为:交易应具有商业性质;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所有的资产交换交易均应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所收到的资产和所放弃的资产均不能可靠的计量公允价值。此时,便应以所放弃资产的账面金额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如果公司能可靠计量收到的资产或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除非收到的资产成本的公允价值更能可靠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ASBE8资产减值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是,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或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需要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新准则规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允许转回。新准则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一律改用公允价值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IAS37资产减值在资产减值能否转回的问题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仅禁止转回商誉的减值损失,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已经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号:企业年金基金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ASBE10企业年金基金旧准则没有针对企业年金基金作出特别规定或要求。新准则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制度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用于支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新准则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新准则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在初始和后续计量时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日进行投资时,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收入或损失。IAS26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IAS26适用于所有退休福利计划,规定了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由于国内对年金的规定,新准则对设定受益计划没有特别规定。新准则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应当划分为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并根据企业年金基金计划按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ASBE12债务重组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广义来说,所有涉及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和时间)都应视为债务重组,包括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也包括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务人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界定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定或法院的裁定作出了让步的事项。”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方式将旧准则中“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合并为“以资产清偿债务”。新准则对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或债权人换出的或换入的资产或权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债务重组的相关收益计入损益。旧准则则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要求在债务重组的相关收益计入“资本公积”。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准则的会计处理与IAS39基本一致,但债务的终止确认原则并未有在新准则中讨论。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ASBE14收入IAS18收入新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五项条件,即”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准则相比旧准则收入确认的四项条件,更准确,更清晰新准则规定劳务收入确认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需满足四项条件,即收入的金额能够更可靠的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的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新准则与旧准则的三个条件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旧准则第三条“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而新准则则强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此外新准则更强调“很可能”,虽然“能够”与”很可能“两者均表示发生概率超过50%的事件,但新准则语气更强烈。基本一致新准则要求收入计量需采用公允价值,“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定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定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定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应收合同或协定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定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定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而旧准则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定的合同或协定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即采用名义金额计量。新准则明确了相关合同包括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时,但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能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时,应当将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国旧会计准则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新会计准则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ASBE16政府补助新准则的核算范围更小,随着国内捐赠行为的减少,新准则取消了对捐赠行为的定义和会计处理规范。旧制度全部按成本计价,新准则规定,接受政府无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应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凡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的无条件的政府补助,确认资产的同时,应计入当期收益;附条件的政府补助,确认资产的同时,应先计入负债,满足条件时再计入当期收益。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从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而旧准则则要求在拨款专案完成时一次性计入资本公积。IAS20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IAS41农业与资产有关的补助IAS20允许将与资产有关的补助作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合理地确认为收益,或者将补助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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