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文章: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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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文章: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做好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和基本要求,是指导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行动指南和前进方向。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承担“放管服”改革主要任务的部门,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坚持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提高认识”上来推进“放管服”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体现了政府自身建设的完整性,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深化简政放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先头炮”。简政放权,“简”和“放”是关键。全方位审视、理清各层级、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关系,这是简政放权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首要前提和基础。简政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市场各主体的运行成本,用政府权力的“减法”获取市场活力的“加法”,继续削减或下放一些不必要的证照和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简政放权必须要有大局观,不仅考虑到“放得下”还要考虑到“接得住”,要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协调配套,最终起到打通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的积极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是简政放权的必然延续,放权必须有相应的监管体制来配套。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使简政放权后的市场更加有序健康发展。如果监管跟进不及时、不到位,有可能造成上级与下级、政府和社会双重缺位。创新监管方式,不仅要考虑解决眼前的问题,还要有长期性的战略设计。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行政审批与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发挥作用;将制度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为权力和权利运行创造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及时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提升监管透明度;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充分调节分散的市场利益和普遍的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落脚点”。无论是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还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其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为了优化政府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需要将服务放在突出位置,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更多、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通过推行“一站式”服务、压减办理时限等,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消除不合理条件,切实提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把握新形势新问题,坚持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分析研判”上来推进“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艰巨复杂的过程。需要深刻了解我市“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勇于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不偏离方向。“放管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革自己命”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在简政放权措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压减率达70%,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商事制度明显简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化,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时间大幅缩短,便利化程度大为提高;大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整合多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通办”,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推广我市首席服务官制度,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此经验做法在全国地方审改工作交流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会上作为全国唯一地级市代表作交流发言;着力打造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业务、区域、中介机构“三个全覆盖”,有效杜绝“红顶中介”和“中介不中”现象。特别是我市“中介超市”有关经验做法在广东多个地市以及云南、河北、山东、四川、福建等地推广实施,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均作了宣传报道。“放管服”改革面临的短板弱项。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市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这项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攻坚克难任务依然非常艰巨。一是行政审批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些部门变相审批的问题仍然突出,企业“办事难”“盖章难”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政务服务效能还需要大幅提升。群众到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一门式、一网式”的线上与线下互动、政与民互动,按“互联网+”政务管理理念打造政民互动大平台和系统还没形成,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政务服务模式还需要改进。三是市场监管跟不上简政放权的步伐。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存在监管真空、“红顶中介”蚕食简政放权成果等问题。四是部分领域改革仍然滞后。比如各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仍旧较多,政府收费不规范、不透明,涉及民生社会事业的改革还有待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中的“中梗阻”就不能解决,就难以打通关键的“最后一公里”,改革成效就难以突显出来。必须保持一抓到底的韧劲,做出更多、更有成效的努力,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持续深入推进。三、把握新动向新任务,坚持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强化措施”上来推动的“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五个为”的要求和全国地方审改工作交流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会的精神,在“放”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在创新政府管理上破难题,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不断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改革引向深入。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提升含金量、做好协同配套上下功夫,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抓住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创业创新事项,加大取消下放力度,更好地向市场放权。大力推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简政便民、清理取消无谓证明、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保留中介项目清单。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住投资建设、民生等重点问题,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系统地疏理,对相同、相近类别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整合、取消,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做好监管方式的“加法”。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要把事中事后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在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提升效率上做文章,进一步转变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主动管理,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让社会知晓,取消审批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改为更加有效的监管办法,推进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全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有效监管模式,着力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自由落体”现象发生。(弘利教育)进一步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继续坚持为民导向,切实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继续深化“首席服务官”制度,全面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全面推进“集成办理、一次搞定”政务服务改革,改变以往企业和群众跑多个部门、多个窗口办理的现状,推行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上“一张网”,就能享受无部门界限、无标准差异的政务服务。建立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业务无缝对接,线上线下并轨运行的审批管理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与水平,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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