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通用公共授权(简体中文翻译版)声明!GNU通用公共授权第三版2007年6月29日版权所有(C)2007FreeSoftwareFoundation,Inc.()允许所有人复制和发布本授权文件的完整版本但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导言GNU通用公共授权是一份针对软件和其他种类作品的自由的、公共的授权文件。大多数软件授权申明被设计为剥夺您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相反地,GNU通用公共授权力图保护您分享和修改自由软件地自由——以确保软件对所有使用者都是自由的。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对我们的大多数软件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本授权同样适用于任何其作者以这种方式发布的软件。您也可以让您的软件使用本授权。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行为的自由,而非价格免费。GNU通用公共授权被设计为确保您拥有发布自由软件副本(以及为此收费,如果您希望的话)的自由,确保您能收到源代码或者在您需要时能获取源代码,确保您能修改软件或者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并且确保您知道您能做这些事情。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做出要求,禁止任何人否认您的这些权利或者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您发布此软件的副本或者修改它,您就需要肩负起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例如,如果您发布自由软件的副本,无论以免费还是以收费的模式,您都必须把您获得的自ThisisanunofficialtranslationoftheGNUGeneralPublicLicenseintosimplifiedChinese.ItwasnotpublishedbytheFreeSoftwareFoundation,anddoesnotlegallystatethedistributiontermsforsoftwarethatusestheGNUGPL—onlytheoriginalEnglishtextoftheGNUGPLdoesthat.However,wehopethatthistranslationwillhelpChinesespeakersunderstandtheGNUGPLbetter.这是一份GNU通用公共授权的非官方中文简体翻译。它并非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也不是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软件的法定发布条款——只有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英文原版具有这样的效力。然而,我们希望这份翻译能够帮助中文读者更好的理解GNU通用公共授权。由同样的给予副本的接收者。您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收到或者得到源代码。而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使他们知道自己享有这样的权利。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开发者通过两项措施来保护您的权利:(1)声明软件的版权;(2)向您提供本授权文件以给您复制、发布并且/或者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和作者,通用公共授权明确阐释自由软件没有任何担保责任。如用户和软件作者所希望的,通用公共授权要求软件被修改过的版本必须明确标示,从而避免它们的问题被错误地归咎于先前的版本。某些设备被设计成拒绝用户安装或运行其内部软件的修改版本,尽管制造商可以安装和运行它们。这从根本上违背了通用公共授权保护用户能修改软件的自由的宗旨。此类滥用本授权的系统模式出现在了最让人无法接受的个人用户产品领域。因此,我们设计了这个版本的通用公共授权来禁止那些产品的侵权行为。如果此类问题在其他领域大量出现,我们准备好了在将来的通用公共授权版本里扩展这项规定,以保护用户的自由。最后,每个程序都经常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政府不应该允许专利权限制通用计算机软件的发展和使用,但是在政府确实允许这种事情的地区,我们希望避免应用于自由软件的专利权使该软件有效私有化的危险。为了阻止这样的事情的发生,通用公共授权确保没有人能够使用专利权使得自由软件非自由化。以下是复制,发布和修改软件的详细条款和条件。条款和条件0.定义“本授权”指GNU通用公共授权第三版“版权”一词同样指适用于其他产品如半导体防护罩等的保护版权的法律。“本程序”指任何在本授权下发布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被授权人称为“您”。“被授权人”和“版权接受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修改”作品是指从软件中拷贝或者做出全部或一丁点儿的修改,这不同于逐字逐句的复制,是需要版权许可的。修改成果被称为先前作品的“修改版本”或者“基于”先前作品的软件。“覆盖程序”指未被修改过的本程序或者基于本程序的程序。“传播”程序指使用该程序做任何如果没有许可就会在适用的版权法下直接或间接侵权的事情,不包括在电脑上执行程序或者是做出您不与人共享的修改。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修改与否),向公众共享,以及在某些国家的其他行为。“发布”作品指任何让其他组织制作或者接受副本的传播行为。仅仅通过电脑网络和一个用户交流,且没有发送程序拷贝的行为不是发布。一个显示“适当的法律通告”的交互的用户接口应包括这样一个方便而显著的可视部件,它具有以下功能:(1)显示一个合适的版权通告;(2)告诉用户对本程序没有任何担保责任(除非有担保明确告知),受权人可以在本授权下发布本程序,以及如果阅读本授权协议的副本。如果该接口显示了一个用户命令或选项列表,比如菜单,该列表中的选项需要符合上述规范。1.源代码“源代码”指修改程序常用的形式。“目标代码”指程序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标准接口”有两种含义,一是由标准组织分支定义的官方标准;二是针对某种语言专门定义的众多接口中,在该类语言的开发者中广为使用的那种接口。可执行程序的“系统库”不是指整个程序,而是指任何包含于主要部件但不属于该部件的部分,并且只是为了使能该部件而开发,或者为了实现某些已有公开源代码的标准接口。“主要部件”在这里指的是执行程序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话)的主要的关键部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者生成该可执行程序时使用的编译器,或者运行该程序的目标代码解释器。目标代码中的程序“对应的源代码”指所有生成,安装,(对可执行程序而言)运行该目标代码和修改该程序所需要的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行为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程序需要的系统库,通用目的的工具,以及程序在完成某些功能时不经修改地使用的那些不包括在程序中的普遍可用的自由软件。例如,对应的源代码包括与程序的源文件相关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共享库中的源代码和该程序设计需要的通过如频繁的数据交互或者这些子程序和该程序其他部分之间的控制流等方式获得的动态链接子程序。对应的源代码不需要包含任何拥护可以从这些资源的其他部分自动再生的资源。源代码形式的程序对应的源代码定义同上。2.基本的许可所有在本授权协议下授予的权利都是对本程序的版权而言,并且只要所述的条件都满足了,这些授权是不能收回的。本授权明确的确认您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运行本程序的未修改版本。运行一个本授权覆盖的程序获得的结果只有在该结果的内容构成一个覆盖程序的时候才由本授权覆盖。本授权承认您正当使用或版权法规定的其它类似行为的权利。只要您的授权仍然有效,您可以无条件地制作,运行和传播那些您不发布的覆盖程序。只要您遵守本授权中关于发布您不具有版权的资料的条款,您可以向别人发布覆盖程序,以要求他们为您做出专门的修改或者向您提供运行这些程序的简易设备。那些为您制作或运行覆盖程序的人作为您专门的代表也必须在您的指示和控制下做到这些,请禁止他们在他们和您的关系之外制作任何您拥有版权的程序的副本。当下述条件满足的时候,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发布都是允许的。转授许可证授权是不允许的,第10节让它变的没有必要了。3.保护用户的合法权利不受反破解法侵犯在任何实现1996年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1章中所述任务的法律,或者是禁止或限制这种破解方法的类似法律下,覆盖程序都不会被认定为有效的技术手段的一部分。当您发布一个覆盖程序时,您将放弃任何禁止技术手段破解的法律力量,甚至在本授权关于覆盖程序的条款下执行权利也能完成破解。同时,您放弃任何限制用户操作或修改该覆盖程序以执行您禁止技术手段破解的合法权利的企图。4.发布完整副本你可以通过任何媒介发布本程序源代码的未被修改过的完整副本,只要您显著而适当地在每个副本上发布一个合适的版权通告;保持完整所有叙述本授权和任何按照第7节加入的非许可的条款;保持完整所有的免责申明;并随程序给所有的接受者一份本授权。您可以为您的副本收取任何价格的费用或者免费,你也可以提供技术支持或者责任担保来收取费用。5.发布修改过的源码版本您可以在第4节的条款下以源码形式发布一个基于本程序的软件,或者从本程序中制作该软件需要进行的修改,只要您同时满足所有以下条件:*a)制作的软件必须包含明确的通告说明您修改了它,并给出相应的修改日期。*b)制作的软件必须包含明确的通告,陈述它在本授权下发布并指出任何按照第7节加入的条件。这条要求修改了第4节的“保持所有通知完整”的要求。*c)您必须把整个软件作为一个整体向任何获取副本的人按照本授权协议授权。本授权因此会和任何按照第7节加入的条款一起,对整个软件及其所有部分,无论是以什么形式打包的,起法律效力。本授权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授权该软件,但如果您个别地收到这样的许可,本授权并不否定该许可。*d)如果您制作的软件包含交互的用户接口,每个用户接口都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通告;但是,如果本程序包含没有显示适当的法律通告的交互接口,您的软件没有必要修改他们让他们显示。如果一个覆盖程序和其他本身不是该程序的扩展的程序的联合体,这样的联合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某个存储或发布媒体上生成更大的程序,且联合体程序和相应产生的版权没有用来限制程序的使用或限制单个程序赋予的联合程序的用户的合法权利的时候,这样的联合体就被称为“聚集体”。在聚集体中包含覆盖程序并不会使本授权应用于该聚集体的其他部分。6.发布非源码形式的副本您可以在第4,5节条款下以目标代码形式发布程序,只要您同时以一下的一种方式在本授权条款下发布机器可读的对应的源代码:*a)在物理产品(包括一个物理的发布媒介)中或作为其一部分发布目标代码,并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的物理媒介中发布对应的源代码。*b)在物理产品(包括一个物理的发布媒介)中或作为其一部分发布目标代码,并附上有效期至少3年且与您为该产品模型提供配件或客户服务的时间等长的书面承诺,给予每个拥有该目标代码的人(1)要么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媒介中,以不高于您执行这种源码的发布行为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的价格,一份该产品中所有由本授权覆盖的软件的对应的源代码的拷贝;(2)要么通过网络服务器免费提供这些对应源代码的访问。*c)单独地发布目标代码的副本,并附上一份提供对应源代码的书面承诺。这种行为只允许偶尔发生并不能盈利,且在您收到的目标代码附有第6节b规定的承诺的时候。*d)在指定的地点(免费或收费地)提供发布的目标代码的访问并在同样的地点以不增加价格的方式提供对应源代码的同样的访问权。您不需要要求接收者在复制目标代码的时候一道复制对应的源代码。如果复制目标代码的地点是网络服务器,对应的源代码可以在另外一个支持相同复制功能的服务器上(由您或者第三方运作),只要您在目标代码旁边明确指出在哪里可以找到对应的源代码。无论什么样的服务器提供这些对应的源代码,您都有义务保证它在任何有需求的时候都可用,从而满足本条规定。*e)用点对点传输发布目标代码,您需要告知其他的节点目标代码和对应的源代码在哪里按照第6节d的条款向大众免费提供。目标代码中可分离的部分,其源代码作为系统库不包含在对应的源代码中,不需要包含在发布目标代码的行为中。“用户产品”指(1)“消费品”,即通常用于个人的、家庭的或日常目的的有形个人财产;或者(2)任何为公司设计或销售却卖给了个人的东西。在判断一个产品是否消费品时,有疑点的案例将以有利于覆盖面的结果加以判断。对特定用户接收到的特定产品,“正常使用”指该类产品的典型的或通常的使用,无论该用户的特殊情况,或者该用户实际使用该产品的情况,或者该产品要求的使用方式如何。一个产品是否是消费品与该产品是否具有实质的经济上的、工业的或非消费品的用处无关,除非该用处是此类产品唯一的重要使用模式。用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