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特钢炼钢总厂规章制度QG/CTLG0069—2016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2016-07-04发布2016-07-04实施长城特钢炼钢总厂发布QG/CTLG0069—20161目次第一章目的和范围.......................................1第二章原则............................................1第三章管理职责........................................1第四章管理内容........................................1第五章管理流程及要求..................................2附录A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及保存期限表附录B安全生产文件评审记录表附录C安全生产文件更改通知单附录D文件和档案借阅记录附录E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销毁记录表QG/CTLG0069—2016-1-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和范围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炼钢总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总厂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实行“归口管理、分类分级控制”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及保存期限表”(附录A)逐级管理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产安全科负责炼钢总厂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编写、修订、发放、执行、废止和收集等归口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第五条各作业区负责贯彻、执行炼钢总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并按照职能或业务范围做好本作业区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分级管理工作。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六条安全生产文件种类(一)国家、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等外来文件;(二)上级主管部门和炼钢总厂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意见、纪要等文件;(三)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第七条安全档案种类(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纪要);(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四)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五)危险源管理台账;(六)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含事故登记台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事故批复等);(八)事故隐患整改记录;QG/CTLG0069—2016-2-(九)安全生产奖惩记录;(十)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十一)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十二)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十三)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十四)强制性检验报告或记录;(十五)建设项目“三同时”记录;(十六)风险评价信息;(十七)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十八)应急演练记录;(十九)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的档案(下级呈报的报告、请示等)。第五章管理流程及要求第八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发布(一)文件的编写、审核、会签、签发、发布等执行《长城特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二)按照OA系统公文处理流程要求处理炼钢总厂安全生产文件。第九条文件和档案收集(一)各作业区、科室应当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做好各种不同载体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进行归档,负责本单位归档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保齐全、完整。(二)若是作业区发布的安全生产文件应为作业长签字的原件。(三)归档的文件和档案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四)所有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有电子文件的,应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第十条文件和档案的整理(一)接收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后,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编目,方可入库(柜)保管。(二)整理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第十一条文件和档案的保管(一)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应做到排放有序,指引标记清楚,QG/CTLG0069—2016-3-既便于查阅使用,又便于保守国家和企业机密。(二)生产安全科应当配备相应数量的档案装具,购置必要的用品。(三)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和定期四种,凡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附录A)。第十二条文件和档案的评审、更改和使用(一)安办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安全生产文件,特殊情况下应及时对安全生产文件进行评审,以确保文件的可操作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评审情况填入“安全生产文件评审记录表”(附录B)(二)安全生产文件评审后,原文件编写部门根据文件评审情况更改有关文件,并及时填写“安全生产文件更改通知单”(附录C),然后按原途径审批、发放。(三)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时必须按“文件和档案借阅记录”(附录D)做好借阅登记。第十三条文件和档案的销毁(一)安办定期组织对已过保管期限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鉴定。(二)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时,经安办主任批准后由专人负责销毁,并填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销毁记录表”(附5);虽超过保存期限,但仍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标注“作废”或“作废留存”字样后单独保存。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按炼钢总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安全科。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QG/CTLG0069—2016-1-附录A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及保存期限表序号类别名称归口部门保存期限1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相关文件安全管理部门永久2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意见、纪要等文件长期3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永久4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纪要)10年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各单位使用记录永久6财务提取记录财务部门执行财务部门规定7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人力资源部门永久8其它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0年9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安全管理部门10年10危险源管理台账10年1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10年12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含事故登记台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事故批复等)永久13事故隐患整改记录10年1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10年15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人力资源部门长期16特种设备管理记录设备管理部门5年17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项目所属单位(小甲方)10年18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设备管理部门长期19强制性检验报告或记录5年20建设项目“三同时”记录安全管理部门永久21风险评价信息记录10年22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职业病防治部门永久23应急演练记录各专业主管部门10年附录B安全生产文件评审记录表文件主管部门评审主持人评审文件名称(附参评文件的清单)评审日期参加评审人员:评审内容:评审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记录人:QG/CTLG0069—2016附录C安全生产文件更改通知单文件编号原编写单位文件名称申请更改单位更改原因:更改前内容(可另附页):更改后内容(可另附页):QG/CTLG0069—2016附录D文件和档案借阅记录日期文件/档案号名称借阅部门借阅人归还日期备注QG/CTLG0069—2016附录E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销毁记录表序号编号名称实施/废止日期数量销毁人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