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结题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山区各子课题学校: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规划办批准立项,由内蒙古电化教育馆承担的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为了保证结题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实验研究成果的总结工作,内蒙古电教馆(总课题组)制定了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结题验收工作方案。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方案及相关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各地承担该课题实验研究的子课题学校,完成好结题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并于9月19日上午11点前上报相关材料到青山区教育局电教中心。子课题学校名单:北方重工实验小学、北方重工第一小学、内蒙古一机二小、包头市第三十六中学、包头市第四中学、包头市青山区光荣道小学、包头市青山区文学道小学、包头市第五中学、包头市青山区民族路小学、内蒙古一机二中西校。联系人:弓雪亭电话:31064032附件:1、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结题验收工作方案2、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子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3、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子课题成果鉴定书青山区教育局2011年9月15日3附件1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结题验收工作方案由内蒙古电化教育馆承担的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经过二年多的实验研究,现已进入全面总结和结题验收阶段。为了便于各子课题学校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使子课题学校科学、规范地完成好预定的实验研究任务,保证其实验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并且能够顺利通过结题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印发执行。一、基本情况本课题由内蒙古电教馆申请承担,2009年初由内蒙古教育科研规划办批准立项;同年8月,内蒙古电教馆(总课题组)组织了开题培训,全区共有252所中小学校的431名教师参加了培训。10月,内蒙古电教馆(总课题组)经研究,批准并公布了252所中小学校的270个子课题,参加该项课题的实验研究。同时,内蒙古电教馆(总课题组)制定并颁布了总课题的《实验研究方案》、《子课题参考选题方向》和《课题管理办法》,全面组织开展了这项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在该课题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子课题学校制定和完善实验研究方案,重视实验研究的组织和管理,较为科学、规范地开展了实验研究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该课题实验研究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加强实验研究的指导与管理,结合课题实验研究工作的需要,在总结已经取得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总课题组于2010年4—6月期间,制定了评估标准,开展了该课题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2010年6—84月期间,组织总课题组成员,全面审阅了子课题上报的相关材料,包括方案、报告、总结、自评表等。经过分析比较,绝大多数子课题学校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是有成效的,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增强了教师的科研意识和应用能力。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在规范性、科学性、经常性、应用性等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和不足,需要给予大力指导、改进和加强。基于以上考虑,总课题组于2010年10月,开展了中期培训,共有219所学校的366人参加。此次培训,是针对前一阶段子课题学校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针对地进行规范指导,在调整、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课题实验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目前,该课题的实验研究已经进入全面总结和结题验收阶段。为了使各子课题学校科学、规范地按时完成预定的实验研究任务,尤其是撰写好两个报告(实验报告、工作报告),并且能够顺利通过结题验收,总课题组于2011年7月,开展了终期培训,有205所子课题学校(221个子课题)的347名教师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要着重解决好实验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处理、实验研究报告撰写和安排布置结题验收的相关准备等事宜。二、子课题学校的结题申请全区承担该课题实验研究的子课题学校,由子课题主持人向总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各子课题学校要认真填写《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子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盟市电教馆(二级课题组);盟市电教馆(二级课题组)汇总并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报内蒙古电教馆(总课题组),总课题组根据该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子课题学校实验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子课题准予进行结题验收。在课题实验研究过程中,凡未能按照要求向总课题组上报实验研究方案、中期实验研究报告、中期工作报告、中期自评报告、中期检5查评估自评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没能如期参加开题、中期、终期培训,不能认真开展课题实验研究日常工作的子课题学校,总课题组根据该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不对其进行结题验收,按自动放弃处理。二、结题验收的鉴定形式根据子课题学校的数量和地域情况,结题验收将采取会议评议和材料评议两种形式进行。各子课题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在申请结题验收时加以明确。采用会议评议形式进行结题验收的子课题学校,要将课题实验研究成果所涉及的主件、附件和物化成果,带到结题验收会议上进行汇报演示,每所学校的汇报演示时间为20分钟。之后,由专家组评议,作出综合性鉴定意见。采用材料评议形式进行结题验收的子课题学校,要将课题实验研究成果所涉及的主件、附件和物化成果,邮寄到内蒙古电教馆(总课题组),由专家组评议,作出综合性鉴定意见。三、子课题成果的形式和要求1、各子课题学校要认真完成好实验研究成果的总结整理工作,并汇编成册,分类装订。成果汇编主要包括:(1)主件:最终的实验研究报告。各子课题学校必须提交一份完整、规范的实验研究报告,字数在一万字以上。内容包括:①课题提出的背景;②实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③实验研究的方法和内容;④实验研究的步骤和措施;⑤实验研究的过程或阶段说明;⑥实验研究的结果、结论和讨论,以及产生的效果。(2)附件:主要包括实验研究工作报告(含自评材料)、课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方案、中期检查评估表、各阶段工作总结、中期研究报告、研究对象和研究教师获奖作品及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及能够佐证实验研究成果的其它材料。(3)物化成果:主要包括课题实验研究过程中,自制的多媒体课件、形成的典型课例和其它教学辅助软件。这类成果应该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突出实际应用效果和教学应用效益。(4)各子课题学校填写《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6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子课题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见附件3),经盟市电教馆签署意见盖章后,与其它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一并报送内蒙古电化教育馆(会议评议形式的子课题学校可参会时上报)。2、其它要求:(1)文字材料及各类获奖论文、证书等,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2)子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子课题成果鉴定书,统一用A4纸打印、报送。正文内容一般为宋体四号字或小三号字。(3)申请表中的“成果自评”材料字数要求在500字左右。(4)成果汇编文字材料一式3份,物化成果1份。(5)附件材料根据数量多少,可分为附件一、附件二……分册装订,便于备查和保存。(6)课题实验研究报告是课题实验研究内容、方法、结果的完整记录,是实验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缩影,是实验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要充分体现实验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水平,也是对实验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各子课题学校实验研究成果形成的质量和水平,请各盟市电教馆(二级课题组)及子课题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结合子课题学校实验研究的具体情况,共同进行实验研究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全面、系统地形成成果,科学、规范地撰写实验研究报告。四、结题的时间和地点由于涉及的子课题学校较多,采用会议形式结题的子课题学校,将从10月中旬开始进行结题验收。每组安排40所左右的学校。结题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分组情况,待各子课题学校申请确认结题验收的形式后,另行通知。五、会议评议的鉴定内容和程序1、各子课题学校提交的成果汇编,将分别送专家组成员审阅。2、子课题学校汇报采用多媒体演示手段。由子课题负责人汇报、演示课题实验研究的主要内容。重点汇报、演示实验研究过程中形成7和应用的教学模式、检测指标体系、数据资料的分析处理、评价的形式和方法,以及结果和结论。3、专家组成员查阅有关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就课题实验研究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评议,子课题组汇报人员进行答辩。4、专家组合议,对子课题实验研究结果进行评价,形成鉴定报告。5、通过结题验收的子课题,总课题组将以文件形式集中公布并颁发结题证书(包括单位、个人)。每个子课题提交的课题组人员名单限制在15人以内。六、结题验收工作的其它要求1、各子课题学校将能够体现实验研究成果的主件、附件及物化成果,根据结题验收形式的不同,或带到结题会议上,或邮寄的内蒙古电教馆。同时,文字材料需用电子文档(文档格式为Word)呈报,主要包括最终的实验研究报告和实验研究工作报告。2、各子课题学校要认真、规范地填写“子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和“子课题成果鉴定书”,采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稿两种形式上报(文档格式为Word)。3、各子课题学校参加结题会议的人数限2人。4、结题验收将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子课题学校收取相应的专家鉴定费和会务费等。采用会议形式结题的子课题学校,收取专家鉴定费和会务费800元;采用材料形式结题的子课题学校,收取专家鉴定费400元。参加会议结题的子课题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未尽事宜请与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联系。联系人:张彦春、荣志哲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27号内蒙古电化教育馆电话:0471—6201190邮编:010010E—mail:djgdjjy@126.com8附件2: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子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申请人单位(公章)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鉴定形式联系电话手机:单位:成果自评:鉴定材料细目:盟市电教馆(二级课题组)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主持鉴定单位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9附件3:编号:_____内蒙古基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子课题成果鉴定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加盖公章)研究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组织鉴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加盖公章)鉴定形式:(1、会议评议2、材料评议)鉴定日期:年月日(按实际日期填写)10课题名称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一、成果简介:二、提交鉴定的成果主件、附件目录11三、课题组成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主要贡献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四、盟市电教馆(二级课题组)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12五、专家组鉴定意见(正文用四号宋体填写)鉴定组组长:(签字)年月日13六、鉴定组成员名单鉴定组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签名七、总课题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电化教育专业委员会(代章)年月日八、组织鉴定单位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单位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