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坪寄宿制小学走读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学校安全事故于未然,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安全,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校情,拟此走读生管理制度。1、须在家住宿的走读生必由家长向班主任申请方可定为走读。申请走读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2、走读生在校内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中途不得不请假走出校园或回家,凡事必须与班主任说明情况。3、班主任必须对走读生严格进行走读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随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反应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安全状况。4、班主任必须协助学校与走读生家长签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并告知其安全责任内容和学校要求,督促其家长自觉承担安全责任义务,履行监护人职责。5、凡不服从学校走读生管理制度的“走读生”,不得申请“走读”;中途违返管理制度经教育仍不服从的,取消走读资格,收回学校寄读,进行统一管理。6、走读生在走读期间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在走读途中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7、走读生在走读期间“走读证”应随身携带,一人一证。不得将“走读证”借给他人使用。在出入校门时主动出示“走读证”交门岗值班人员查验。8、走读期间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走读证件,丢失后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及时到政教处挂失,两天后可重新申请新证件,以免被他人利用。政教处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