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建议稿)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奖惩管理,鼓励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行政奖惩。三、定义:无四、权责4.1人力行政部:4.1.1负责审核奖惩处理是否公正,并执行奖惩统计、存档工作。4.1.2负责员工申诉的调查处理。4.2财务部:4.2.1负责奖惩金额执行。4.3各单位各级管理干部:4.3.1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奖惩处理的审核。4.4总裁:4.4.1负责员工奖惩申诉的最终裁决。五、内容5.1奖惩类别5.1.1奖励:二级嘉奖、一级嘉奖、小功、大功5.1.2处罚警告、申戒、小过、大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5.2奖励类别:大功、小功、一级嘉奖、二级嘉奖5.3奖励细则5.3.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大功”奖励:5.3.1.1推动专项工作卓有成效或提前完成重要的突击性工作任务且成效卓著的;5.3.1.2对公司业务拓展、业绩增长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或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业务模式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的;5.3.1.3积极组织公司重大异常事故处理,采取得当措施,保全公司财产或人身安全,有较大贡献或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5.3.1.4对各种生产工艺、制造方法、操作方法等提出改善或创新性建议并经采用,创效金额与节省成本在2万元以上的;5.3.1.5见义勇为,取得较好社会声誉的;5.3.1.6对徇私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敢于揭发或制止,使公司利益免受或少受重大损失的;5.3.1.7在恶劣环境下,恪尽职守,足为公司楷模的。5.3.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小功”奖励:5.3.2.1改善作业流程、生产工艺规程、改进生产设备,节省原物料,降低成本,创效金额与节省成本在1万元以上的;5.3.2.2能有效控制和提升原辅料、在产品、成品质量,明显降低成本的,创效金额与节省成本在1万元以上的;5.3.2.3对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等提出改善或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用的,创效金额与节省成本在1万元以上的;5.3.2.4工作勤奋、绩效优异或具备优秀品质,可为他人表率,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风气的;5.3.2.5为公司争取荣誉,受到当地政府或行业协会表彰的;5.3.2.6积极参与、配合专案工作的推行,成效显著的;5.3.2.7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异常事故处理,保全公司财产或人身安全的;5.3.2.8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的;5.3.2.9阶段性工作表现突出,堪为表率的;5.3.2.10对职责外之事故,予以速报或妥善防止损害的;5.3.2.11发现安全隐患或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避免事故的。5.3.3公司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给予“一级嘉奖”奖励:5.3.3.1积极思考,变废为利,为公司节约资源在1000元以上的;5.3.3.2对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质量问题敢于指正,为公司减少成本浪费在1000元以上的;5.3.3.3采购人员积极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品质及物料交期,卓有成效的;5.3.3.4对完成重点工作项目积极协作,团队精神良好,表现突出的;5.3.3.5积极协助或配合其它部门工作的;5.3.3.6及时发现原材料不良(含批量不良和部分不良)并指出,避免潜在成本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5.3.3.7发现技术、工艺参数偏差及时指出,避免潜在成本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5.3.3.8对公司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提出改善或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用的;5.3.3.9其他有利于公司或部门工作推进提升的类似行为的。5.3.4公司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给予“二级嘉奖”奖励:5.3.4.1对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质量问题敢于指正,为公司减少成本浪费在200元以上;5.3.4.2利用工作之余,加班加点,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完成额外工作的,并取得良好效果的;5.3.4.3积极配合外部机构、客户对公司进行考察、验厂,正确应对,较好维护公司形象的;5.3.4.4对新员工实行传、帮、带,给予生活及工作上指导,使新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表现突出的;5.3.4.55职务代理期间所司代理工作开展顺畅的,且未发生工作失误;5.3.4.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且成绩优异,属前三名的;5.3.4.7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作业流程堪为表率的;5.3.4.8及时发现原材料不良并指出,避免潜在成本浪费在200元以上的;5.3.4.9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上级交待的紧急、特殊任务的;5.3.4.10新员工到岗后,积极认真学习,较短时间内掌握本职工作技能且表现出色的;5.3.4.11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起表率作用的;5.3.4.12其他有利于公司或部门工作推进提升的类似行为的。5.4奖励的相关原则5.4.1对于员工在职责范围内的出色工作表现,因可在日常薪资和绩效考核中体现,原则上不再另行给予奖励,但有特殊贡献者可酌情给予奖励。5.4.2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报奖励。符合专项奖励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先进行专项奖励申报,未达到专项奖励标准的,再申报行政奖励。5.5奖励标准人群分类二级嘉奖一级嘉奖小功大功总经理助理、项目副总工、职能单位副总监(含)及以上人员100元/次200元/次400元/次800元/次部门副经理/经理助理(含)及同级别以上人员80元/次150元/次300元/次600元/次部门主管(含)以下人员50元/次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注:享受相应级别待遇的人员,其行政奖励标准参照相对应的级别标准。5.6处罚种类:解除劳动合同、大过、小过、申戒、警告5.7处罚细则5.7.1公司员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5.7.1.1违规索取、收受供应商、经销商、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者、公司员工等人员财物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归个人所有;5.7.1.2向公司上级主管及其他员工行贿的;5.7.1.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挪用公司财物的;5.7.1.4为客户售后期间私自收取费用;5.7.1.5未经允许贩卖公司产品,致使公司利益、名誉受到损失的;5.7.1.6盗窃公司、员工财物的;5.7.1.7报销各种费用、上报考勤情况或结算工资,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损公肥私者;5.7.1.8干扰公司财务秩序,情节严重的;5.7.1.9严重不负责任违章作业或强迫他人违章作业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5.7.1.10工作严重失职,违反业务管理规定,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5.7.1.11吸食毒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违禁药品的;5.7.1.12加入或强迫、教唆他人加入非法组织、社团的;5.7.1.13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或诬告、制造事端者;5.7.1.14仿效上级主管签名或盗用印鉴,文件、凭证、凭据或伪造证件证据的;5.7.1.15未经批准,有意销毁公司重要文件资料或删除电子资料的;5.7.1.16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构、谎报事实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5.7.1.17在公司范围内有酗酒滋事、赌博或打架斗殴及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行为的;5.7.1.18携带刀枪、国家规定的违禁品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范围内的;5.7.1.19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拉帮结派,组织、教唆、煽动停工的;5.7.1.20连续旷工(包含其他公务活动如:开会、培训等)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5.7.1.21一年内累计记大过三次(含)以上的;5.7.1.22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5.7.1.23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刑事拘留以上处罚的。5.7.2公司员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5.7.2.1未经批准,接受供应商、经销商以及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人员宴请的;5.7.2.2利用职权,安排员工从事本职工作以外工作以谋取私利的;5.7.2.3蓄意破坏公司公共财物(500元以上)或过失损坏公司财物(2000元以上)的;5.7.2.4不履行工作职责,遭遇突发事件未尽职守,造成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5.7.2.5涂改或伪造公司任何记录报告的、造成较大影响的;5.7.2.6仿照签名、签批放行条未造成公司损失者;5.7.2.7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从事足以危害公司安全之行为的;5.7.2.8由于工作过失,造成产品质量有缺陷,从而批量返工或批量质量问题产生客诉的,在执行行政处分时同步参照《客诉处理操作规程》;5.7.2.9疏忽大意,不重视消防安全,或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致使发生安全事故的;5.7.2.10主管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检查不周致使工作严重失误或使属下犯有严重过失的;5.7.2.11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的;5.7.2.12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或互相推诿,导致工作延误及出现差错的;5.7.2.13无故拒绝主管合理工作安排,且有出言顶撞或发生肢体冲突行为的;5.7.2.14拒绝执行公司制度合理安排的;5.7.2.15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之行为,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5.7.2.16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未按要求组织部署学习各项制度、组织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的;5.7.2.17拒绝按照规定流程签署工作中涉及的表单或签单含糊、不完整导致严重影响下一工序部门工作正常进行的;5.7.2.18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者;5.7.2.19未经上级主管授权,越权审批造成工作出现异常的;5.7.2.20所呈的工作报告因同样的错误,同一份报告被第五次退回;5.7.2.21在公司非指定区域内吸烟或非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的;5.7.2.22品行不端,造谣中伤他人或使用侮辱性语言(含网络传播)、行为贬低他人人格的;5.7.2.23在公共场合内大声喧哗、故意起哄、制造事端的;5.7.2.24连续旷工2日或月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5.7.2.25年度累计3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考勤的;5.7.2.26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5.7.3公司员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小过处分:5.7.3.1对工作人员进行恶意中伤的;5.7.3.2出借工作卡供他人使用的或使用他人工作卡的;5.7.3.3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考勤的;5.7.3.4保密内容的文件使用及保管不善,造成泄漏的潜在风险存在的;5.7.3.5所呈报的工作报告因同样的错误,同一份报告被第四次退回的;5.7.3.6任一渠道发表损害企业或部门形象,员工或客户声誉的言论,未造成严重影响的;5.7.3.7拒绝工作人员合法、合理的指令或检查的;5.7.3.8未经允许,擅自带外部人员进入车间、办公区域、宿舍(留宿)的;5.7.3.9未经允许,擅自将公司文件资料带出公司的;5.7.3.10由于工作过失,造成产品质量缺陷,导致部分返工或反复同一质量问题产生客诉的,在执行行政处分时同步参照《客诉处理操作规程》;5.7.3.11故意损坏公司财物〔300-500元(含)〕或过失损坏公司财物〔1000-2000元(含)〕的;5.7.3.12上班、会议或培训旷工4小时以上1天以内的;5.7.3.13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含)以上的;5.7.3.14不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执行,随意改变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研发、原辅材料进出仓、成品进出仓、行政管理等程序的;5.7.3.15下班后所管辖设备机台未关,仍在运行;5.7.3.16故意破坏公司环境者,情节严重的(如随地大小便、随意破坏花草树木的);5.7.3.17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随意对建筑改建、搭建、扩建的;5.7.3.18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行为,情节较重的。5.7.4公司员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申戒处分:5.7.4.1故意破坏公司环境,情节较轻者(如在公司内随地吐痰、随手抛仍垃圾的、高空抛物等);5.7.4.2下班或值班后,不锁办公室、文件柜、抽屉等,致使公司资料、物品面临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