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日期:年月日1/6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4、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第二条施工准备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第三条双方主要责任1、甲方的责任(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2、乙方的责任(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2/6(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第四条工程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有效工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4、对于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及以下列自然灾害发生:A、4.5级以上的地震;B、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八级以上的大风;C、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暴雨;D、连续4小时以上无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E、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导致延误工期的;(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者缓建的(3)甲方同意给与顺延的其它情况。第五条工程质量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3/6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1、双方同意按照合同签订人员进场7日内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共计:元,大写:元;钢材进场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20%共计:元,大写:钢结构主体完成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0%共计:元,大写:。2、第二年6月1日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小写计:元,大写:12月1日在由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支付总工程款的15%计:元,大写:元。(即甲方累计支付给乙方至结算工程款的90%)。3、第三年剩余10%的工程款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审核完毕,甲方付乙方总结算工程款,小写计:元,大写:元,1年内结算清所有工程款支付给乙方。3、竣工结算4/6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B、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C、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D、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将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E、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F、工程量计算依据竣工图及现场签证,结算原则按照2015年安徽省定额及定额发布最近费用标准进行结算。第八条材料1、工程中所需材料乙方自采,甲方及监理审核为合格产品。第九条付款违约条款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由甲方全部负责。2、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第十条质量保修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5/6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第十二条其他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