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保养,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二、范围:适用于全厂所有环保设施的管理。具体内容:脱硫、提盐、蒸氨、生化水、地面除尘站、转运站袋式除尘、在线监测系统等。三、职责1、设备动力部负责环保设备的监督管理。2、生产安环部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3、各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4、仪表班组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四、管理办法1、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各车间制定本车间“三废”排放控制指标,列入工艺管理进行控制考核。2、环保设施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生产安环部。3、环保设施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做到运行记录的规范化,运行记录的填写做到认真、及时、准确。4、环保治理设施必须随主体设备同时开车,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不得擅自停用。5、凡已有环保治理设施的岗位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6、各车间的废水排入排水井,统一进入生化站进行水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五、环保设备的检修1、计划性停车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提前24小时将检修报告及环保应急预案上报生产安环部,经批准后进行检修作业。2、非计划性停车检修若因紧急停车等不可控原因导致环保设备紧急停运的,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应在设备停运后半小时内上报生产安环部,原因查明后提交书面报告。当脱硫、生化、除尘设备等环保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在线监测系统上传数据失真2小时,由环保主管向所在主管提交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应当先口头报告并作好记录,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六、环保设施的检查1)仪表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每日不少于4次的常规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上报生产安环部。2)生产安环部调度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每日不少于4次的常规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将异常情况汇报环保主管并做好调度记录。3)环保主管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每日不少于1次的常规性检查,发现异常后及时处理。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及运行效果由生产安环部进行不定期检查。七、环保设施数据处理1)、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车间必须将上周本辖区内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于每周一报送生产安环部。2)、在线检测数据由仪表班组于每日08:30前将前一日数据报送生产安环部调度室,由调度分发给相关车间和部门。3)、生产安环部环保主管对环保设施运行数据进行监管,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定期报送环保设施运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