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第一章宏观经济金融环境1.我国的经济政策体系中,发展新理念——“五大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2.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内涵包括全员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3.发展的主线——供给测结构性改革。其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4.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思路——“五大政策支柱”,即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5.财政政策环境——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6.常备借贷便利一般期限是1-3个月,一般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资产等。7.中期借贷便利发放方式为质押方式,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第二章监管概述1.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具体目标:①通过审慎有效监督,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2.监管理念——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3.管风险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①监管资源的稀缺性;②银行风险的外部性;③风险监管的前瞻性。4.提高透明度主要有三点原因:①便于市场约束;②与银行业监管相得益彰;③有助于增进市场信心。5.良好监管标准:①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③对各类监管设限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设限原则是依法原则和效率原则);④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6.对被监管者的问责:双向问责、两级问责。7.监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资源等。8.从监管级别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管理指标分为监管、监测和关注三大类。9.监管类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监管指标、信用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市场风险监管指标、操作风险监管指标。10.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包括:资产充足率、杠杆率。11.监管资本包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12.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2013.其他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如优先股及其溢价)、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4.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5.资本扣减项主要包括商誉、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贷款损失准备缺口等。16.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17.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好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8.对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①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但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②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但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0.6%19.最低资本要求。(我国)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8%20.储备资本要求2.5%,逆周期资本要求0~2.5%,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21.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22.正常时期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23.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24.杠杆率=(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25.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不包括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衍生产品资产余额+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一级资产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为扣减针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准备或会计估值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26.信用风险监管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集中度;全部关联度。27.不良贷款率是指不良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高于5%。28.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基本标准为2.5%29.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基本标准为150%30.商业银行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不得高于银行资本净额的50%。31.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不得高于银行资本净额的10%32.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不得高于银行资本净额的15%33.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34.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5%3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36.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100%(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应不低于25%)37.流动性覆盖率LCR=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量*100%(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具有风险低、易于定价且价值稳定、与高风险资产的相关性低等基本特征,能够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38.同业市场负债依存度: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同业市场负债比例=(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卖出回购款项)/总负债*100%(目前上限为33.3%)39.商业银行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即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超过20%。3/2040.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收入比,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不得超过0.25%。指标类别指标名称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5%,储备资本2.5%,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1%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6%,储备资本2.5%,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1%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8%,储备资本2.5%,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1%杠杆率不低于4%信用风险不良资产率小于2%不良贷款率小于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拨贷比(贷款拨备率)不低于2.5%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小于15%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小于10%全部关联度指标小于50%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比例大于等于25%流动性覆盖率大于等于100%存贷比小于等于75%同业市场负债依存度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市场风险外汇总敞口头寸比例小于等于20%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损失收入比小于0.25%41.信用风险监测指标包括:最大十家客户融资集中度、不良贷款偏离度、表外业务垫款比例、不良贷款期末重组率、预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新发放贷款不良率、当年新形成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率、单一国别风险集中度。42.最大十家客户融资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授信余额/资本净额*100%,该指标应小于50%。43.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应计提准备*100%,该指标应不低于100%。44.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应计提准备*100%,该指标应不低于100%。45.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包括:超额备付金率、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核心负债比例、流动性缺口率、存贷比、外国银行分行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外资法人银行、中外合资银行4/20集团内跨境交易比例;46.核心负债比例=核心负债/总负债。核心负债=剩余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的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活期存款中的稳定部分(等于过去12个月活期存款的最低值)。47.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包括:净利息收入下降比例、返回检验突破次数。48.净利息收入下降比例=银行账户人民币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资本净额*100%。49.操作风险监测指标包括:一类案件风险率、二类案件风险率50.一类案件风险率=当年第一类案件的涉案金额之和/报告试点商业银行总资产51.盈利性监测指标包括: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净息差。52.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53.资产利润率=税后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54.成本收入比=(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净收入*100%55.净息差=(净利息收入+债权投资利息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56.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2)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57.巴塞尔协议Ⅲ首次提出两个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①流动性覆盖率;②净稳定融资比率。58.美联储(FRB)、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货币监理署(OCC)共同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第三章市场准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1.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2.机构发展规划是市场准入前的重要环节,应注重以下几方面:发展可持续、风险管理匹配、商业模式可行、服务普惠性。3.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综合,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4.机构终止分为解散、被撤销和破产三种情形。5.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止包括:撤销、失效、取消等情形。6.现场检查包括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后续检查、临时检查、稽核调查。7.现场检查的作用:发现和识别风险、保护和促进作用、反馈和建议作用、评价和指导作用。8.现场检查的内容:①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②资本充足性;③资产质量;④流动性;⑤盈利能力;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7.市场风险敏感度;9.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有效结合:①提高现场检查效率;②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③提高非现场检查分析准确性;④加强现场检查有效性。10.现场检查的一般方法:问询法、审阅法、核对法、顺查法、逆差法、详查法、复查法、盘点法。11.现场检查的分析技术: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结构分析法、配比分析法、趋势分析法。12.现场检查的程序: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5/2013.现场检查准备阶段:立项、成立检查组、查前调查、检查前培训。14.现场检查实施阶段实施步骤:进点会谈、检查实施、评价定性、结束现场作业。检查方法包括:总体查阅、现场审查、调查取证。15.非现场监管的作用:①基础性作用、②风险识别和预警作用、③指导现场检查、④信息传递作用、⑤持续监管作用。16.非现场检查的特点:①非直接性;②注重单体法人和系统整体的统一;③注重静态与动态的统一。17.非现场监管体系:①基础信息体系;②风险监测计量指标体系;③风险评估判断体系;④风险预警体系。18.单一监管周期包括制定监管计划,日常监测分析、风险评估、现场检查联动、监管评级和监管总结等六个环节。19.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及标准权重:资本充足(15%)、资产质量(15%)、管理质量(20%)、盈利状况(10%)、流动性风险(20%)、市场风险(10%)、信息科技风险(10%)。20.监管评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全面性、及时性、系统性、审慎性。第四章监管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1.我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制措施包括:①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申请的审查批准;②限制资产转让;③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2.行政处罚的原则:①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②“双罚”原则(在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一并给予处罚)3.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许可证;取消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任职资格;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