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血样采集、流调、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乡)镇兽医站报告。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20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乡)镇兽医站。六、(乡)镇兽医站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畜牧局。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1 / 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