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襄食安办[2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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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食安办[2012]3号襄垣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园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县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12年襄垣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12年襄垣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2012年襄垣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巩固我县食品安全久安工程成果,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2012年长治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木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严惩重处力度,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努力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二、重点工作(一)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1.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要针对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集中治理;食药监部门要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其他监管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农委、县经信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等。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八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扩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厉查处八个重点品种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行业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生产加工企业自检自律行为,逐步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工商部门要加快推进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会同商务、水利部门对进入我县市场的肉类和水产品建立流通走向图,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体系。牵头部门:县工商局责任部门:县经信局、县农委、县商务中心、县水利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等。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要针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商店等场所,开展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进行取缔。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创建“健康安全校园”。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查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活动,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新举措和新方法,确保“地沟油”不流入非法渠道。要通过重点场所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牵头部门:县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4、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要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监测。今年,县级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要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要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县农委责任部门:县畜牧兽医中心、县环保局、县经信局5.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整顿畜禽屠宰市场。商务、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商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对全县畜禽屠宰市场的整顿工作,对畜禽屠宰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地方进行大排查,摸清底数,重点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依规清理整顿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加强对畜禽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坚决查处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牛、羊、禽类定点屠宰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畜禽肉的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县商务中心责任部门: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工商局、县质监局6、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质检部门要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调味品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醋、食用盐、酱油、料酒等常用调味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牵头部门:县工商局、县盐业公司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7.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食药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要针对餐饮单位使用一次注餐具和包装材料开展专项整治,对给顾客提供使用的餐具和包装材料必须出具符合规定的票证,清除不合格产品,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向社会公布。工商、质监部门要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牵头部门:县工商局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二)继续开展食品“久安工程”今年是实施食品“久安工程”的最后一年,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久安工程”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增强,农畜水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县食安委将于今年5月份对食品“久安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第四季度将进行全面考评验收。(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1.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要建立并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的工作,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以罚代刑。2.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监管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所需的工作经费。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和责任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着力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3.加强日常监管。要继续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4.加强监督检查。县食安委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监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1.完善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函[2011]84号)文件要求,以及《襄垣县食品久安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小作坊、小摊贩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分级分行业监管。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防止因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落实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职责,在乡村两级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逐步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全方位有效监管。并加大对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2.加强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按照全市2012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和实际效能,加强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3.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现检测机构结果互认。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示范工程建设。(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1.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2.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长治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实行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要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3.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和科学常识普及,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加强与先进市、县食品安全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交流。继续做好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乡镇、富阳工业园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1日-9月10日)各乡镇、富阳工业园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1日-11月20日)各乡镇、富阳工业园区、各成员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县食安办组织考核验收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办公室的考核验收。(四)总结整改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各乡镇、富阳工业园区、各成员单位在自查自评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分析原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一)强化政府责任各乡镇、富阳工业园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到位。(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富阳工业园区、各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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