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本章的内容第一节存货的范围与种类第二节存货的入账价值第三节存货的盘存制度第四节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第五节存货的计价方法(二)第六节存货的计价方法(三)本章要点购入或自制存货的成本确定:存货入账价值(成本计算)本期发出和期末存货数量的确定:盘存制度本期发出和期末存货单位成本的确定:存货计价方法第一节存货的范围与种类一、存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指出,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存货具体包括:(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5)商品(6)包装物(7)低值易耗品(8)委托代销商品周转材料二、存货的确认条件和存货范围的界定:确认存货数量的基础存货的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l)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的基本标准:在盘存日期,只问法定所有权,不问存货地点。一些特例,——代销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在途商品(目的地交货/Cost,Insurance&Fright,CIF起运站交货/FreeonBoard,FOB)、——购货约定: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交款提货销售商品存货与固定资产的区别三、存货的分类(一)按经济用途1、商品存货2、制造业存货3、其他存货(二)按存放地点1、库存存货2、库外存货(三)按取得来源1、外部取得存货2、内部形成存货四、存货与利润决定存货成本最终要向销售(销货)成本(为了与销售费用相区分,才叫“销售成本”,实际上是与销售收入配比的一种费用)转化,进入利润表。期末存货则进入资产负债表。所以,存货计价不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原材料等科目期初余额本期收入(包括购入本期发出存货材料的实际成本)的价值(发出数量------存货的入账价值×发出单价)期末余额第二节存货的入账价值(初始确认)一、一般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简单地说,存货应按取得时实际成本入账。《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1)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2)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3)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二、影响存货入账价值的因素:金额构成的确认(一)买价与商业折扣(二)购货折扣/现金折扣:总价法与净价法我国用总价法。(三)附带成本外购存货入库之前发生的、除买价以外的合理费用,如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税金(可抵扣的增值税除外)等(存货管理中:订货成本)储存保管费(存货管理中:储存成本)(四)加工费与制造费用(在“成本会计”中学习)加工费对委托加工存货和自制存货成本有影响。制造费用只对自制存货成本有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成本计算制度与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成本计算制度:主要成本计算法、全部成本计算法、变动成本计算法、分析成本计算法。●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3)不能归属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三、不同来源存货入账价值的构成购入/外购自制委托加工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抵债取得:看《债务重组》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盘盈外购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一)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二)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三)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即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途耗应当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先进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销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接受捐赠的存货,应以其公允价值作为确定其入账价值的基础。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为: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场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方法一:账面价值法(2001年修订的准则规定)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该存货的实际成本=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1)收到补价的,该存货的实际成本=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2)支付补价的,该存货的实际成本=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例题: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350000元。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公允价值200000元,实际成本120000元。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以产品偿还债务时,将该产品作为产成品入库,乙企业未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按2001年准则乙企业的处理:产品的入账价值: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31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应收账款350000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350000减: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加: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0该存货的实际成本316000方法二:公允价值法(2006年修订的准则规定)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损失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应按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年准则乙企业的处理:计算债务重组损失:会计分录: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0000减: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234000债务重组损失116000借:库存商品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16000贷:应收账款350000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概念界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判断标准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年准则的规定第四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公允价值法2006年准则的规定(续)第七条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账面价值法方法一:公允价值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界定第五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第六条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界定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不同。例如,某企业以一批存货换入一项设备,因存货流动性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现金流量,设备作为固定资产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两者产生现金流量的时间相差较大,上述存货与固定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风险不同是指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差异。例如,某企业以其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券换入一幢房屋以备出租,该企业预计未来每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与房屋租金在金额和流入时间上相同,但是国库券利息通常风险很小,租金的取得需要依赖于承租人的财务及信用情况等,两者现金流量流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上述国库券与房屋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