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中学“校园之星”评选方案为了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发现每一名同学的闪光点。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榜样,以榜样的力量感化群体,激励全体学生共同进步,促使我校学生树立自信心,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提高全体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倡导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学校决定开展“群星闪耀、光照校园”的“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一、活动宗旨根据我校学生基本情况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进一步加强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的培养,强化对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通过身边先进人物来引导学生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明星”,哪些人才值得我们去模仿、学习。“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以学生为本,培养学生各具特色的个性,为全体学生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使每位学生能全面正确评价自己,发现、发掘自身的优势和闪光点,提高学生自信心,为学生追求进步注入动力。二、“校园之星”评选类别文明礼仪之星、学习纪律之星、文艺体育之星、劳动之星、学生干部之星三、“校园之星”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能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金口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一致好评。(2)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规定的素质评价内容: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养、身心健康五个方面。2、具体条件(1)文明礼仪之星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师敬老,与同学关系融洽;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不讲粗话脏话;谦虚谨慎、文明诚信;仪表大方、生活俭朴;遵守公共场合纪律、不围观起哄、高声叫嚷。(2)学习纪律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好;勤学好问,乐于钻研探究;上课认真听讲,课下作业完成质量高;学习成绩优异或学习进步明显;积极参加各学科竞赛;向报刊杂志投稿并被采用;学习上乐于助人,带动全班共同进步;遵守教室、会场、集会活动、阅览室、自习课、实验课纪律。(3)文艺体育之星代表班级参与全校文艺体育活动并获奖,为班级争光;代表学校参加文艺体育活动并获奖,为学校争光。(4)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具有一定的劳动组织能力;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值日(周)认真负责;有公德心,热心班级服务,有公仆精神;勤俭朴素,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5)学生干部之星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担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及以上干部;能认真履行职务职责,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协助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在班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认可。四、评选办法及步骤1、“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2、各班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提名,提交全体学生民主评议,讨论通过,授予班级之星。3、班级之星参与年级组复评,向政教处报送,并按要求填写“校园之星”登记表两份,政教处审核获推荐学生资格,最后公示、确认,报校委会审核。4、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可授予“校园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照片和事迹简介在学校橱窗上表彰公布,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并通报家长。5、“校园之星”将作为学校推荐区、市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人选。6、获班级之星的学生,学校通报表扬。五、本评选细则解释权属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