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码:1 本溪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号】本政发[2008]6号【颁布部门】本溪市政府【颁布时间】2008-05-14【实施时间】2008-05-14【时效性】有效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2008年度在全市开展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思想为指针,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动员全社会力量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挖掘参保潜力,强化基金征缴,使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实现老有所养,切实解决民生当前页码:2 问题,为构建和谐本溪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起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行动组织机制;消除政策屏障,促进参保人员合理流动,建立并完善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及时准确掌握扩面资源和参保状况,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就业与参保的一体化;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完善扩面征缴工作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劳动者的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到2008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64.7万人(其中在职人员参保47.4万人)的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参保总数69.5万人(其中在职人员参保51.2万人)的奋斗目标;全年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确保完成12亿元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的核心内容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是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其中,要着重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以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的餐饮、服务、建筑、运输等行业企业为突破口,按规定明确登记企业的经济类型,规范私营企业的参保行为,解决扩面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工和中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问题,使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实现老有所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政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是专项行动工作的主体。各级政府都要成立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成,定期召当前页码:3 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查、协调及日常调度工作。 市政府将社保扩面计划、征缴计划及参保缴费率指标完成情况列为考核县(区)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分解扩面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细则,完善工作机制。 此次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动参与扩面和征缴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扩面进展情况,摸清本地区实际参保缴费潜力,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保证扩面征缴工作质量,加快扩面征缴工作进度,为扩面征缴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扩面联动机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督促用人单位及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 1.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专项行动工作,调度全地区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收集各方面提供的扩面资源信息,进行数据综合,提取有效的可扩面资源;及时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制定完善各项参保缴费政策,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各类问题;运用媒体和其他有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企业和职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宣传部门要根据全市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扩面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地税部门要实行税收和养老保险费同征同查,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通知新办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参保登记手续;要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认真检查纳税单位参保情况,督促未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将未当前页码:4 参保单位的名单反馈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清欠力度,完成清欠计划;要严格稽核缴费基数,杜绝基金跑冒滴漏。对当期未领取工资的参保人员,在征收个人缴费的同时,另按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征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统筹费用;要严格审核税前列支项目,对纳税人已提取尚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予税前列支;对缴费人数少于计税工资人数的单位,按实际缴费人数核准税前列支人数;要对应保未保或未全员参保的用人单位,先行征收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待其办理参保手续后再征收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将先行征收养老保险统筹费用的企业名单于每月20日前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为用人单位依法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时,除审验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外,还必须告知并督促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月将新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业绩与县(区)财力相挂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扩面征缴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好资金,保证扩面工作所需经费。 6.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工商联要将参加养老保险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杰出青年”和“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对未足额为员工办理参保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或其法人代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验后,实行“一票否决制”。 7.建设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房屋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中未依法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取消施工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 8.发展改革、统计、公安、交通、人事、文化、民政、外事、中小企业、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利用各自的工作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当前页码:5 9.各级政府要取得本级人大、政协支持,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10.市政府督察室要积极协助市劳动保障局对专项行动开展督察活动。从现在起到年底,对各县(区)和各联动部门每季度督察一次。督察内容包括:省、市政府关于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各部门履行联动职责的情况;年度责任状的实现情况。每次督察活动结束都要形成专项督察通报,向市领导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汇报和反馈。 (三)普查参保信息,从源头掌握参保资源。从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各类企业(含地处乡镇的中小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中劳动适龄人口(18岁至60周岁,其中女干部至55周岁、女工人至50周岁)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普查。普查工作由各级政府主导,财政部门提供经费,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统计、地税、财政、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实施。通过逐户排查和入户调查,彻底摸清扩面资源底数,将符合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而尚未参保人员情况统计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新增从业人员明细与数据库中已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形成数据汇总和情况分析,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督促其依法参保缴费。 (四)完善参保缴费政策,从政策层面促进扩面。在我市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农民工、外埠人员、外籍人员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地处乡镇的企业,纳入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合同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对未参保的集体企业和中断缴费的职工允许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缴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过去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人员,可按对应期政策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由职业者可按最低不低于我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自由职业者缴费办法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利息(试点后个人账户运营收益率),不收取滞纳金;对省内其他城市转入我市就业的已参保人员(含农民工),按规定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户籍不在本地、年龄偏大、缴费年限短等理由拒绝接收。当前页码:6 (五)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一是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劳动保障、地税、审计等部门对扩面征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督促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处罚。三是充分利用各类群团组织的监督机制,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信访和举报案件。四是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办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培训班,提高他们的自觉参保缴费意识。对采取上述措施仍拒绝参保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其名单,向社会曝光,直至其按规定参保缴费。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省政府将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与省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和省级调剂金额度相挂钩,按照超额完成和未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一定比例相应增加和减少缺口补助资金和省级调剂金额度。省对未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为此,市政府将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对扩面和征缴任务完成出色的县(区)、联动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区工作人员和积极参保缴费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奖励资金按完成全年扩面征缴任务和超额完成全年扩面征缴任务确定。对未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县(区),其未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差额部分,由各县(区)财政予以弥补;县(区)财政未弥补的部分,由市财政在转移支付中扣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七)全方位宣传扩面,使参保政策深入人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参保缴费政策、扩面征缴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等专题宣传;在城市繁华地段、商业区举行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发放参保政策宣传材料;为各便民服务大厅和服务场所提供宣传材料;深入企业、社区和家庭答疑解惑,把社会保险政策送入千家万户,增强公众参保缴费意识。 (八)建立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市政府建立扩面征缴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各县(区)政府及地税部门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报表形式上报扩面和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参保资源普查进度、参保人数、参保人员缴费率、基金征收等情况;每月3日前各县(区)政当前页码:7 府及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行动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及时召开各县(区)政府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