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标化工地创建流程一、标化工地的定义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所做出的综合评价结论。二、创建标化工地的目的1、通过创建标化工地,能够给职工创建一个更加安全的施工环境,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施工生产,达到安全、优质、高效的目的,从而提高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2、通过创建标化工地,可以提升建筑工地形象,实现精细化管理,维护企业品牌,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3、通过创建标化工地,能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二、创建标化工地的目的1、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2、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文件附件2。3、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根据川建发[2011]6号文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二、创建标化工地的目的明施工措施增加费。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根据川建发[2011]6号文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二、创建标化工地的目的80)×3%。(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根据川建发[2011]6号文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三、创建成都市标化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推动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自我约束、自我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工地形象,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遵遁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依据为《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鼓励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第五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具体负责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初评工作。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工程地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一)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二)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三)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四)体育场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五)体育馆、影剧院和多功能厅(单体建筑)500座(含500座)以上;(六)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申报单位为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企业。第八条市管工程申报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由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的三十日内将《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报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区(市)县监管工程申报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由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的三十日内将《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将申报情况通报市安监站。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九条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创建文明工地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实行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管理,对各次监督抽查平均得分未达到80分的,应取消其创建资格。第十条申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工程在主体封顶前或市政、地铁等到其他工程在完成50%工程量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工程报监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第十一条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初评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复印件;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二)工程概况和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三)“一师两员”的管理情况,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登记表,专职安全工程师任命文件。(四)获得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需提供奖项证明复印件一份;(五)基础、主体、装饰装修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六)各区(市)县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的抽查表复印件。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四章初评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初评申报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第十三条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初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二)检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及“一师两员”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查阅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四)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五)查看现场,并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进行评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入初评范围:(一)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以上的或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二)因施工原因造成过周边建筑或构筑物安全隐患的;(三)工地因不文明现象、火灾、治安或恶性食物中毒事件、扬尘污染等被媒体负面曝光的;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四)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安全协管员的;(五)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初审合格的创建工程项目名单报市建委。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五章评审与发证第十六条市建委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创建工程评审为合格工程。(一)工地经检查小组初评时,实体防护和安全生产行为评分均不得低于80分;(二)初评后,工地应继续保持创建标准,其后期装饰阶段每次抽查得分均不得低于80分;(三)工地在主体阶段以后,未发生第十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的。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市建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及抽查复检情况对评审合格的创建工程授予“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颁发证书。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六章奖励第十八条市建委每半年对获“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地进行表彰。并将其纳入每年度最佳项目部评选的主要内容之一。各有关单位可对获得“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单位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或物质奖励。第十九条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公平竞争,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撤消申报资格,对已取得“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予以取消。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1.文件学习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三、创建成都市标化2.具体申报程序根据《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城建委发[2008]208号)和《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2013年1月1日发布)(1)、工程开工时进行安监备案。(2)、安监站监督科进行开工审查。通过后将申报表报送安监站(3)、监督科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服务。企业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规定的自查阶段报送自查表同时报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时状况图片。(4)、施工单位在主体封顶前上报申报材料。三、创建成都市标化2.具体申报程序(5)、主体封顶后安监站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标化初始验收。(6)、通过初始评审的工地,装饰阶段评价得分必须达优良标准(80分以上)。(7)、工程竣工后,对符合标准化施工工程颁发证书。三、创建成都市标化3.申报材料(1)、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及荣誉资料复印件。(2)、工程概况。(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置情况。(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文字加图片)。(5)、建设单位汇报材料。(6)、监理单位汇报材料。三、创建成都市标化4.相关表格在安监备案完成后,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具备开工条件后,邀请安监站监督科到现场进行开工条件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填写《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报送安监站管理科备案。三、创建成都市标化4.相关表格安监站监督科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服务,在各次安全监督检查评价得分必须达到优良标准(总计分80分以上且各单项分均不少于单项应得分70%)。根据《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六层以下(含六层)房屋建筑工程抽查不少于2次;2、六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主体、装饰每阶段抽查次数各不少于1次;三、创建成都市标化4.相关表格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独立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每1个月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安全形势,对重点企业及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点源安全生产实行差异化监督,适当增加抽查次数。第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的抽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三、创建成都市标化4.相关表格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打分表(房屋建筑)三、创建成都市标化4.相关表格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打分表(房屋建筑)三、创建成都市标化4.相关表格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打分表(市政工程)三、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