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5、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6、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7、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8、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9、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10、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11、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12、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13、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14、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15、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16、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17、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