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审批机构记账式储蓄式地方财政部门财政部限额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金融债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每年发债的最大限额)商业性金融债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从事能源、交通、城市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等扶持性行业的企业。(要求非上市公司)发改委上市公司证监会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证券公司证监会产品类型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国债企业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证券化财政部全国人大(审批当年年末国债余额,发行额度由财政部决定)审核方式资金用途承销机构《2015~2017年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试点商业银行审批制公共设施建设各地自行组建承销团—调节基础货币,减少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审批制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之一资质合格的承销团审批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保障之一资质合格的承销团核准制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项目、收购产权、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资质合格的承销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承销,但不能作为主承销商)核准制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并购和资产重组等资质合格的承销商注册制生产经营用途资质合格的承销商注册制生产经营用途资质合格的承销商注册制—资质合格的承销商核准制—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扩大政府开支,弥补财政赤字审批制发行对象定价方式交易市场期限直接对象为承销团招标公开发行(市场化定价)银行间、交易所、商业银行柜台全覆盖个人投资者财政部定价发行(非市场化定价)试点银行网点全覆盖直接对象为承销团公开招标(单一期次5亿元以上);公开承销银行间、交易所1、3、5、7、10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公开招标银行间3个月、6个月、1年、3年直接对象为承销团公开招标或协议定价银行间、交易所1年以上,30年以下直接对象为承销团公开招标或协议定价银行间中期为主直接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公开招标、询价银行间、交易所3年以上,30年以下机构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公开招标、询价公开发行:交易所、股转系统;非公开发行: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2年以上,15年以下机构投资者公开招标、询价银行间1年以下机构投资者公开招标、询价银行间1年以上机构投资者公开招标、询价银行间无限制机构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公开招标、询价公开发行: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证券交易所、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无限制备注又分为凭证式、电子式只有记账式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准政府信用债券一般而言国债、金融债券、大型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多数采用招标发行定价办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以及发行规模不大的企业类债券,更多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