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申请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场所建筑面积注册资本(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类型和资质等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二级□三级□临时一级□消防安全评估□一级□二级□临时一级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人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人数人其中:中级人高级人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人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法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4.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5.有关质量管理文件;□6.申请一级资质的,还应提交二级资质证书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7.申请临时一级资质的,还应提交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三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1.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场所权属证明”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