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资料收集1.1为保证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提供包括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技术资料在内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必要时应补充调查、勘测和提供有关基本资料。1.2施工条件的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组装、停靠、避风、渡汛及维修等条件,如码头、避风锚地、修船厂、机械设备加工能力及水陆起重、运输设备等情况。(2航道、桥闸及其他建筑的标准,以及通航对疏浚及吹填施工的影响。(3)施工作业区有无过江电力及通讯线路和水底电缆、管道、桥涵、闸坝、水下障碍物、水生植物、污染物、爆炸物等,并查明其所属单位和具体位置。(4)陆上排泥场及水下卸泥区、取土及吹填区的设置条件及其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排泥区的泄水通道、泄水对附近水域或设施可能产生的冲淤及污染情况。(6)有关水利矛盾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当地征占土地、移民、迁安的条件和标准。(7)当地燃料、材料、电力及淡水等供应条件。(8)交通、邮电、教育、医疗、生活设施及地方劳力使用条件和工资标准等。1.3资料收集目的及要求2施工组织条件收集一览表项目内容目的要求行政管理1.有关工程建设、环保、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航道、港口、码头、道路、避风、度汛锚地使用方面的规章制度使施工合法化,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查明最新的相关要求、办理手续的具体程序与费用收取标准设备调遣1.调遣进出航线、水深图或海图;2.航道上桥梁、船闸、架空的电力与通信线路的位置及其通过能力;3.航线上临时停靠码头、锚地位置与能力4.陆上进出交通运输路线、现有公路等级、桥涵、山洞通过能力、路面宽度、坡度、拐弯半径、穿越村镇等情况;5.可利用水陆运输和装卸能力;6.现场停靠码头及装卸、组装、堆放等场地条件1.研究设备调遣的可行性、可能性、可靠性和安全性;2.制定调遣方案和应急预案3.排查隐患,保证调遣安全,1.所收集的资料必须为最新的;2.资料的收集要与现场勘察相结合安全生产保证1.作业区内水下及过江电力、通信线路、管道,过江桥涵、闸坝、沿岸建筑物,水下障碍物、水生植物、养殖场、污染物、爆炸物等的情况;2.附近水域内避风或度汛锚地的位置和停泊能力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方案应查明所属单位和具体位置或分布范围后勤供应保障1.油料、材料、配件、电力与淡水等供应情况;2.机械设备、劳动力供应情况制定供应方案,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查明供应或使用的方式、条件和价格标准正常施工保证1.辅助工程完成情况或修筑条件;2.现场管线运输敷设及临时用地条件;3.过往船舶的类型、频率以及对施工的干扰情况;4.通信方式与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安全收集的资料要经过现场勘察与核实生活保证1.生活、医疗等设施情况;2.风俗习惯及社会治安情况生活应用,应急管理应从多方面进行调查、收集3收集项目收集内容收集要求收集目的水文水位1.历年逐月水位及水面纵横比降特征值;2.典型年月水位特征值;3.最枯水位、汛期水位及其历时;4.受上下游闸坝、支流影响时的水位变化1.一般应不少于5个水文年。对跨年度的大型工程应不少于10个;2.对工程区域内无水文观测站的应设置临时观测站点,并观测不少于15d的水位或潮位资料,推算与相邻最近站点的水文关系;3.应了解水文站所用高程系与工程;所用高程系间关系设备选择、安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流速流向1.历年逐月及典型年月流速、流量特征值;2.汛期不同水位下的流速、流量值;3.不同水位下的流向变化;4.沿海及感潮河段不同潮位下流速、流向;5.受上下游闸坝、支流影响的要收集闸、坝不同蓄排水位或支流来水变化时的相应流速、流向选择施工方法、设备展布、控制施工质量、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安排工程进度泥砂1.不同来水情况下含砂量及河床冲淤变化规律;2.河床演变资料控制施工质量、保证经济效益潮汐1.潮汐类型、潮位特征值、潮汐预报表;2.不同潮位时的流速、流向设备选择、设备安全、安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波浪1.不同风向、风速下的波高、波长、波向、周期;2.涌浪及0.6m以上波浪出现季节、频率和持续时间控制施工质量、安排施工进度、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冰凌1.历年封冻日期、冰冻厚度、封冻持续时间;2.冰凌出现的季节、频率安排施工进度、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气象风1.历年逐月不同风向、风速、风力出现频率;2.历年5级以上、沿海地区9级以上风出现季节持续时间及风向、风速不少于5年,沿海地区及跨年度大型工程不少于10年选择设备、安排施工进度、保证设备安全雨1.年均和月均降雨量、降雨天数;2.暴雨出现月份、持续时间及最大降雨量出现的月份对跨年度的、交通繁忙水域应收集不少于5年的资料安排施工进度、保证设备安全保证生产和人员安全雾历年逐月大雾、厚雾、浓雾出现频率及持续时间气候气温1.各月气温特征值、最高与最低气温出现的日期、持续时间;2.历年逐月高于33℃和低于0℃的天气出现的季节和持续时间;3.冬季最大冻土厚度一般应不少于3年安排施工进度,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地形图地形图1.开挖区与排泥区地形图或水深图2.施工区总平面图对收集来的资料复测、核实制定施工方案、计算工程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点施工区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地质勘探钻孔平面布置图、柱状图,剖面图试验项目能否满施工需要,不能满足时应要求补充勘探分析土质类别、划定疏浚土级别、选择设备与挖泥机具、制定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进度、编制施工预算、控制施工成本试验1.岩土土工试验成果;2.疏浚土化学成分及水质分析实验(环保疏浚工程)自然条件资料收集一览表42.疏浚与吹填施工基本技术要求2.1工程准备阶段安全技术要求2.1.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2.1.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2.1.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7)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8)其它有关资料。2.1.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2.1.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2.1.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52.2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2.2.1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和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2.2疏浚和吹填施工作业的船舶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2.2.3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频道上守听,及时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2.2.4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2.2.5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台、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2.2.6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入安全活动记录簿。2.2.7所有船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船舶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熟悉船舶各类信号的意义并能正确发布各类信号;熟悉并掌握应急部署和应急工器具的使用。船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服务簿和任职资格证书。2.2.8施工前应对作业区内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6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电缆、光缆、各类管道、构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单位,并联系处理解决。2.2.9施工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白天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黑色锚球一个,在不通航一侧悬挂黑色十字架一个;夜间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白光环照灯一盏,在不通航一侧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2.2.10陆地排泥场围堰与退水口修筑必须稳固、不透水,并在整个施工期间设专人进行巡视、维护。水上抛泥区水深应满足船舶航行、卸泥、调头需要,防止船舶搁浅。2.2.11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线(含潜管)的头、尾及每间隔50m位置应显示白色环照灯一盏。2.2.12自航式挖泥船作业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还应白天悬挂圆球、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夜间设置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拖轮拖带泥驳作业时,应分别在拖轮、泥驳规定位置显示号灯和在航标志。2.2.13施工船舶应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抢险器材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使之处于适用状态;船队应编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部署表,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并按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在船体适合部位明示张贴警示标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图。2.2.14跨航道进行施工作业应得到航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用水下潜管方式敷设排泥管线;施工中随时注意过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时应请航政部门进行水上交通管制。2.2.15同一施工区内有两艘以上挖泥船同时作业时,船体、管线彼此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2.16沿海或近海施工作业,应联系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随7时掌握风浪、潮涌、暴雨、浓雾的动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风力大于6级或浪高大于1.Om时,非自航船应停止作业,就地避风;暴雨、浓雾天气应停止机动船作业。2.2.18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船上配置功率足够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保持其技术状态良好。(2)机舱内严禁带入火种,排气管等高温区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无安全监护条件下,不应在船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3)施工船舶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及台阶周围的护栏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设有防滑条;各类缆绳应保持完好、清洁。(4)备用发电机组、应急空压机、应急水泵、应急出口、应急电瓶等应处于完好状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船舶轮机日志;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5)冬季施工应注意设备保温,需要时柴油机应加注防冻液,或打开蒸汽管进出阀对循环油柜的润滑油进行加温;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及台阶要增加防滑设施,及时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防滑鞋,并配有辅助船舶协同作业。(6)夏季施工应注意防暑降温,保持机舱通风设施良好;高温天气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厚底鞋,以防烫伤;应检查船上避雷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预防雷电突然袭击。(7)台风季节应提前了解、察看、落实避风港或避风锚地,并保持机动船舶及锚具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水上管线必须用不小于¢22mm的钢丝绳串联固定。(8)严禁船员作业时间喝酒,同时禁止船员酒后水上作业。8(9)废弃物品(污油、棉纱、生活垃圾等)不应随意抛弃,应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定期处置。3设备调遣3.1施工船舶调遣前施工船舶调遣前,应查勘调遣线路,制定调遣计划及安全措施,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船舶设计使用说明书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封舱与船舶编队,落实调遣组织等准备工作。3.2施工船舶拖航(1)船舶完成封舱后,应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航行安全检验和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适航签证。(2)启航前,要全面查验船舶悬挂的在航号型、号灯、通信设施和备用电源;熟悉沿途航道、码头、船闸、桥梁、过江电缆等调查资料,确认准备工作完成和航行线路选择无误时才能准予启航。(3)启航后,应随时掌握沿途水文、气象、风力、风向、流速、潮汐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停靠避险措施,航行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