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顶堤村村(居)民安置用房地块二项目3-4#、7-12#楼及地库“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方案编制人:李福江审核人:黄策审批人:李海兵编制单位:天津泉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顶堤项目部编制时间:2014年6月1日“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方案根据天津市建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工作会议精神及集团2014年“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工作计划、《“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实现“四节一环保”的目标,推动王顶堤项目部生产施工的可持续发展,明确生产、技术、行政、文施等主管职能,推进王顶堤项目部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健全统一领导、分级分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好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努力实现绿色达标工地。二、工作目标以“五个100%”指示要求为核心,全面落实天津市建设委员会《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确保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三、管理目标1噪音排放达标:结构施工:白天低于70dB,夜间低于55dB.装修期间施工:白天低于65dB,夜间低于55Db.2现场扬尘排放达标:现场施工排放达到当地环保机构的粉尘排放标准要求。3运输遗撒达标:确保运输过程无遗撒。4生活及污水达标排放:生活区污水中的COD达标。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6消防目标:防止并杜绝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7固体排放: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量。8节约能源:项目经历部最大限度节约水电能源消耗,节约纸张消耗,保护森林资源。四、“绿色施工,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管理体系):1.工作组织机构组长:李海兵副组长:黄策、李福江组员:孙振江、胡顺利、薛振坤、张申、张忠于、王庆利、张洪涛、陈卫、赵新泽1.2责任分工:组长: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工作。副组长: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指挥部署工作。组员:分单位包干到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项控制措施到位。五、工作要点及各项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天津市建设委员会《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全面实施《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标准》,确保各项“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实施。1.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涉及到生产、技术、安全、行政、设备等相关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按照市建委、集团相关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达到集团的“绿色施工”标准要求。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施工活动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3.在绿色施工达标过程中,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4.项目部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5.按照集团“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项目部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6.防治大气污染措施:(1)以“五个100%”指示要求为核心,全面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治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散装水泥运输时,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管线接头接牢接严,储水泥量是整罐容积的90%,防止吹灰冒顶。落地灰应及时清扫装袋入库。(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7.防治水污染(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经常清理沉淀池内的沉淀物。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冲洗泵管所用的砂浆及水严禁排放到结构内。(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埋,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对出现渗漏部位及时进行修补。(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8.防治施工噪声污染(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施工时轻拿轻放,不大声喧哗,嬉闹,并进行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呜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6)施工现场须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9.防扰民措施(1)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周边社区居民作好安抚工作,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干扰范围内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有关工作。(2)现场设立居民来访接待室。与当地居委会组建共建文明小组,及时解决发生的矛盾。(3)如必须进行夜施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夜施证。(4)开槽期间,白天提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平整场地、修整车道、清理车道上的障碍物,尽可能多地采用人工修坡,避免夜间不必要的机械运输,减少对居民干扰。(5)在夜施期间除挖土机、运输车辆外,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其它噪声较大设备,减少噪音源。(6)施工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就位后,立即熄火,严禁大油门轰车及高速行驶,严禁鸣喇叭。(7)夜间施工应轻拿轻放,不得大声喧哗,嬉闹,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噪声扰民。(8)施工中尽可能采用低位置、低照度照明,减少光源污染。(9)低噪声小区的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现场应将噪声分贝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10)在夜间施工结束后,在早六点之前清扫现场大门外施工污染,把污染的公路路面清扫干净。10.施工现场二次水利用规定对有地下降水的工程、附近能提供中水和有沉淀池的工程,各项目技术组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绘制施工平面图时,应满足环保要求;并最大限度地对施工用水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1)有地下降水的工程,应在现场设蓄水池或储水箱等,对地下降水进行收集。将收集的地下水用于现场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砌筑浇砖、场区降尘、车辆冲刷、消防用水、搅拌站喷淋降尘,食堂、厕所清洗等。(2)地下降水经卫生检疫部门进行水质检验,达到饮用水标准后,方可用于混凝土、砂浆搅拌和生活用水。(3)现场设有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泵及出场车辆等,须配备清洗设备,其清洗后的废水应排入沉淀池内,并进行治理和排放。在方案编制中应做整体部署,并将处理后的水进行再利用。沉淀池、隔油池做法详见ZL—HJ一01《沉淀池、隔油池及化粪池作法》。(4)蓄水池及沉淀池的清水池内应设抽水机,便于对蓄水进行利用。(5)在施工现场附近有污水处理厂提供中水的工程,应将其引入施工现场使用,除不得用于混凝土、砂浆搅拌和生活用水外,其余均可应用。(6)施工现场在做平面布置时,应考虑将雨水集中排放,便于进行收集存入蓄水池或沉淀池中加以利用。(7)项目部要建立节能领导小组,将成员名单连同每个工程采用的节水措施和节水量报资源管理中心。(8)对以上项将作为每月文明施工检查项目,节能办将同期进行水指标使用情况考核。11.机械设备与机具管理(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2)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六、绿色施工、环保工作责任制为明确总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绿色施工、环保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便于我项目部绿色施工、环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我项目部特制定了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经理绿色施工、环保责任制:1.1贯彻执行相关的绿色施工、环保法律、法规。1.2确保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所需的资源。1.3对本项目部绿色施工、环境工作开展实施、措施完成承担第一责任。2主任工程师绿色施工、环保责任制:2.1依据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绿色施工、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部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2.2从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管理方案中,确认本项目部应分解、执行的项目。2.3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2.4领导本项目部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对建筑施工的绿色施工、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3环保部门责任制:3.1负责本项目部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控制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工作。3.2负责分解工程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监督、检查、评价实施情况。3.3组织本项目部进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环境因素识别排查工作。3.4编织本项目部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目标、管理方案一览表。3.5组织实施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管理方案。4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员岗位职责:4.1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环保工作的管理。4.2负责现场环境日常检查工作。4.3监督现场各单位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4.4负责现场环境不符合报告的开据。5生产经理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环保责任制:5.1贯彻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5.2保证施工生产同时,满足环保要求,工序开展要有环保措施,并监督执行。5.3对分包方施工生产过程中如何开展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进行引导和管理。5.4负责对本项目部出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效果跟踪验证。6安全部门责任制:6.1实施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本部门职责7分包方责任制:7.1遵照与总包方签订的环境管理协议,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实施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7.2服从总包方相关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内容。6.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各项管理制度6.1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为保证我项目部各项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工作能够依照,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及国家法律、法规正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