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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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商业秘密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证券信息、人事薪酬信息等。第二条保密义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三条保密岗位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四条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如下:(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4)公司电脑软件设计和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测试手段、应用开发等);(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8)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第五条密级确定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和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等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信息、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六条保密规则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1)属于保密岗位范围的人员都具有不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直接获得和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有密级资料外出时,要妥善保管。第七条保密管理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公司各级部门对涉及保密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应当设专人保管,并建立保密档案及台账;(2)保密档案及相关资料应当归入具有保密措施的橱柜内,有关开锁密码应定期更换,并专人管理;(3)电脑储存资料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特别是涉及保密范围内的资料和信息,应当登记储备,并做好防泄密措施;(4)员工在离职办理移交手续时,应当将保密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同时移交,并做好登记手续;(5)涉及保密范围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器,应当归入档案系统保管,借用人员需经批准,并做好借用登记手续。第八条保密岗位的管理公司保密岗位工作应注意遵守以下规定:(1)保密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应当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2)用人部门应会同公司人力资源、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对保密岗位的员工进行审查考核;(3)审查考核认为员工违反保密要求的,应当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与员工签订的有关保密岗位聘用协议的约定,视情况作出处理或处罚;(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员工在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防止泄露秘密信息。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所有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泄露或者披露任何有关信息;(6)员工应当依照公司规定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任何公司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秘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7)公司将根据需要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8)员工的保密义务并不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对其在任职期间获悉的公司秘密信息仍负有保密义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第三章保密责任及违约处理第九条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公司秘密信息是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信息是全体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如员工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掌握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员工,违反保密规定擅自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谈论相关内容的,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则按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总和的1倍赔偿;(2)与公司技术、商业秘密无关的员工,故意打听或窃取相关文件、资料、信息的,公司按照违纪处理;(3)负有保存、整理公司秘密信息资料的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离相关资料出公司的,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则按损失的实际金额的2倍赔偿;员工将秘密信息资料作交易而获取个人利益的,则按利益的3倍赔偿,公司并将按违纪处理;(4)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依法报告司法机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章附则第十条解释权与修订权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行政部还将视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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